保證書手機被沒收;保證書手機被沒收500字
2024-01-18 13:52:15
取保候審后,如果手機是作案工具就不可能退回,應當隨案移交,如果手機與案件無關,案件結束可以退回。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審不是案件的結束,不能退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當事人犯罪被抓后,申請取保候審時,不僅要提供擔保人和保證書,以及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當事人的相關財物,包括手機等個人物品也是會被沒收的。經查實此類物品如果與案件無關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會歸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