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授權個人經營授權書,公司授權個人銷售授權書模板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網友咨詢:
以個人名義借款用于公司經營誰來還?
律師解答: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訂立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單位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單位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法定代表人以個人名義借款,公司是否承擔責任需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借款人能否代表公司;二是個人借款的款項是否是用于公司經營。如款項用于個人買房或者其他個人消費,公司不承擔還款責任。
律師補充: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定代表人的職責一般包括:
(一)在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
(二)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職責,法人的其他工作人員未經法定代表人授權,不得以法人名義對外進行民事活動或進行訴訟;
(三)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四)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以單位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有證據證明所借款項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個人使用,出借人請求將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訂立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單位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單位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胡衛平律師簡介
胡衛平,男,52歲,浙江浙嘉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從業25年,系浙江省著名律師,浙江省有突出貢獻獎律師。在工程建筑,房地產糾紛,離婚財產分割,及疑難債權債務糾紛,公司投資擴股退股領域有較深造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