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寫上三句話免責(出租屋寫上免責聲明)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持有二套房產以上的用戶越來越多,據相關數據分析,二房占有率高達46%左右,這些房產有父母留下的空置房,有拆遷補償的,有改善住房后的老房子等等,我們如何去處理這些空置房呢,相信絕大部分人肯定是將其空置房產出租出去,從而增加自己的收入。那么,你的一個不小心,就會讓你賠得傾家蕩產,這不是在危言聳聽,真實的案例也給我們敲了警鐘,如“上海某女子在出租屋內意外死亡,索賠69萬元”、“西安某房屋油鍋起火至兩人死亡,死者家屬將其與房東告上法庭”等等事件層層發生,為了避免此類的事件再次發生,小秦給正在租房的朋友們一點建議。
我們有兩種出租空置房的方法,一種是將自己的房產交給中介去具體管理,這樣比較省心。還有一種會將房子租給自己的親戚和朋友,這部分人有時會礙于面子,心想都是熟人朋友,合同的事就會草草略過,熟不知你這樣的行為是非常危險的,會給自己埋下隱患。那么,我們應該做到“先小人,后君子”,簽訂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明確雙方應履行的責任,不至于以后連親戚和朋友都沒得做了。
作為出租方,在制訂租賃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這么一句話,并明確告知承租方相當的承擔責任。“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是房屋實際的管理者,在房屋內發生的一切所謂的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擔,與出租人無關,如果,承租人利用此房進行不正當經營或者違法活動,則有權無條件立刻收回此房,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要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看到這里,你的《房屋租賃合同》寫對了嗎?希望本文給那些正在租房的朋友提個醒,你也可以轉發給你身邊正在出租房屋的朋友和親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損失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