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職合同協議書—員工入職合同協議書圖片
馬上就是金三銀四的求職季,一大波更換工作的小伙伴正在路上。但是入職的每個人都要簽署的勞動合同你真的了解嗎,一個合法合理的勞動合同應該具備哪些內容呢。
一、應具備的內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分部上班就寫分部所在城市)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正常時間上班,如果有加班要注意加班費基數)
6.勞動報酬;(千萬不要聽公司的避稅寫最低工資)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必須是兩份嗎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該條文將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拿一份,勞動者拿一份勞動合同的意思明確予以規定,雙方應依法履行。
2.勞動合同通常一式兩份,是為了方便合同的雙方都能保留作為證明,也便于雙方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
3.一式兩份的勞動合同放在單位保管就安全嗎員工是否需要自行保管自己的合同呢
4.雖然單位提出保管勞動合同是為了員工考慮,但在法律上確實存在不合理性。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是應該提供一份合同給員工自己保管。除非員工要求單位代為保管,那另當別論。勞動部門既然將勞動合同設為一式兩份,那就應該是用人單位、員工各一份,這樣做既是對員工利益的保護也是對企業利益的保護。
三、常見的坑 合同其實是為了解決異常情況的,所以勞動者不能疏忽。
正常的入職、離職其實合同并沒有多大的用處,但是如果出現裁員或者其他爭議事項的時候,合同的重要性就體現出來了。
1.工資,有些公司喜歡把工資拆分成若干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等等,注意合同上面要寫清楚所有的部分,并附上計算規則才算是合格的。
2.加班,有些行業如IT,幾乎不可避免的會有加班的情況出現,所以一定要搞清楚合同中對加班的約定。有些企業喜歡把加班的計算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來計算,勞動者一定要警惕這一點。還有的企業會在合同上面約定勞動者放棄加班,這是不符合勞動法的,只要能提供證據,勞動局仲裁或者法院都會支持勞動者的。
3.考勤,考勤的方式有多種,釘釘打卡、指紋、人臉機器打卡等方式。勞動合同里面有些公司會約定說釘釘打卡只做為出入公司的記錄,不能作為打卡記錄。有些人容易被這個條款給嚇到,覺得自己加班了,釘釘打卡記錄是不能作為證據的,但是如果公司沒有提供其他的考勤方式,釘釘打卡就是可以作為上下班的證據。
4.競業協議,這個一般會做為附件在勞動合同后面,簽這個協議本身沒有什么。容易出現問題的點是離職之后,如果公司拿這個來約束你,禁止你進入特定行業,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競業補償,如果公司沒有給你這個補償,那么這個競業的約束對你也是無效的。
5.其他福利,如果有約定年終獎、期權、股權等獎勵,一定要寫到合同里面,或者以其他的文件明確記錄的,有計算規則的,避免日后產生糾紛的時候公司提出說沒有,自己又沒有證據。其實正規的公司都會把這些給你準備好,但是有些流程不清晰,或者畫大餅的公司就容易整幺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