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管租賃結算單模板(鋼管租賃結算單模板圖片)
來源:正義網
正義網濱州8月19日電(記者郭樹合 通訊員張倩倩 楊敏 張夢迪)“租賃費終于返還了!”8月18日,“滴滴滴”POS機刷卡的聲音,從山東省濱州開發區檢察院公開聽證室傳來,一場民事申訴案件的公開聽證會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著,監督申請人張某與被申請人李某現場簽訂和解協議,并將欠付的租賃費當場過付給李某。
“我打心里感謝你們,這一陣忙里忙外,是你們為我真心地考慮和幫助,讓我順利渡過難關。”監督申請人張某緊緊握住檢察官的手表達感激之情。
拖欠的租賃費,原本怎么就還不上呢?這件事,還得從八年前說起。
2012年11月10日,監督申請人張某與李某簽訂《鋼管租賃合同》,約定李某向張某出租鋼管,并對鋼管日租金、損失賠償作出明確約定。2013年12月24日雙方進行結算并簽訂《鋼管租賃結算單》:自2012年至2013年張某陸續多次租賃李某不同型號的鋼管共計20000余米,租賃費共計60000余元。后經多次返還鋼管及支付租賃費后,截至2018年,張某仍欠李某19000余元租賃費及6米型號鋼管4350米。同年3月,李某以上述結算單向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張某償還所欠租賃費及未返還的6米型號鋼管(4350米)的損失費和占用期間的租賃費共計16萬余元。人民法院一審、二審、再審均依法裁判張某償還上述款項。
張某對人民法院裁判結果均不服,遂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檢察官,2017年我明明向李某返還過2000余米的鋼管,這一點李某在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中也是認可的。請求你們調取李某在公安機關所作的詢問筆錄,查清我曾向李某返還的鋼管總數,還我一個公正。”
濱州開發區檢察院收到濱州市檢察院交辦的案件后,承辦檢察官先后到一、二審法院調取卷宗,到公安機關調取相關詢問筆錄等材料。綜合全案現有證據,經審查認為法院的裁判文書并未違反法律規定,但就現有證據又不能讓申請人張某服判息訴。承辦檢察官將案件情況及時向濱州市檢察院反饋,兩級院共同召開聯席會議后認為:該案不存在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案外人利益的情況,僅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存在和解的可能。會后承辦檢察官迅速行動,分別組織雙方當事人談話,發現雙方當事人均有和解的意向。
“檢察官,我也知道我拿不出什么證據,你們沒辦法相信我說的話,我也沒做過什么違反法律的事,這不實在沒辦法,只能讓你們盡量幫著和對方和解,但我現在家里情況太困難了。家里有4個孩子,最大的13歲,最小的雙胞胎剛滿1周歲。雙胞胎剛出生時因為早產在醫院保溫箱住了兩個月,為湊齊醫療費我已經借遍親友,我妻子為了照顧孩子也辭職在家,現在一家六口全靠我一個人賺錢,我實在是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錢給對方,你們能不能做一下工作,我少付一點或者分期付給對方。”申請人張某向檢察官說道。
檢察官核實張某的家庭經濟情況后,撥通了李某的電話:“現在張某經濟情況確實不太樂觀,你看能不能考慮他現在的情況,對欠付款項讓他一部分。雙方各讓一步,你讓他一部分錢,我們讓他抓緊湊錢爭取一次性過付給你,早點把這個煩心事解決。”起初李某同意讓步2萬塊錢,并要求剩余的14萬余元必須一次性付清,態度堅決。檢察官并沒有結案了事,而是出于最大程度平衡弱勢者權益的考慮,與雙方當事人多次見面及電話溝通尋求雙方的利益平衡點,進一步做李某的工作,詳細說明張某的情況,并把核實到的張某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證明一一展示于李某,完全打消了李某對張某“有錢不還”的顧慮。經檢察官多次“一對一、面對面”地調解,最終李某作出最大讓步,可以讓張某一次性支付8萬,其余款項不再追究。
聽證會上,檢察官首先對該案的爭議焦點、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問題作釋法說理,使張某對法院的判決不再有任何質疑。而后雙方在檢察官的見證下簽訂了和解協議,并即時履行完畢。張某當場表示要撤回檢察監督申請,雙方由一開始的劍拔張、互相指責變成了結案離開時的握手言和,最終圓滿的結果也達到了服判息訴、增進和諧的目的。
濱州市兩級檢察院立足職責、上下聯動,通過檢察官公正、認真、細致、耐心地溝通協調,切實讓當事人感受到“檢察溫度”,避免了社會不穩定因素激化,減輕了當事人訴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