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無力還款最佳處理方法,被執行人無力還款法院怎么處理
1、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后,對方仍然無力償還債務,并且沒有第三人代為履行的,可由法院裁定中止執行。
2、若執行申請人在將來任何時間發現被執行人有可執行財產,隨時可以申請執行,并且不受執行時效的限制。
3、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二、申請執行須知哪些事項
1、申請執行書必須申請人本人親筆簽字。申請人為單位的必須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申請人在境外的,申請書必須經過所在國使領館進行認證。
2、申請人為個人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申請人為單位的,需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法人身份證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是外國人的,護照復印件需由所在國使領館認證;申請人是外國企業的,護照復印件及證明外國企業經營資格的手續均需由所在國使領館認證。
3、個人申請執行但本人不能親自前來遞交申請書的,必須提交由申請人本人親筆簽字的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人權限,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親屬關系證明或推薦函;單位申請執行的,需提交單位蓋單的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律師代理的,必須提交律師證復印件和律師事務所所函。
申請人在境外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由所在國使領館認證。
4、申請依據為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的,需攜帶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只經過一審判決的,需提交一審判決書生效證明(找原承辦法官開具)。案件已經過二審判決的,只需提供一、二審判決即可。
5、申請執行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應攜帶仲裁裁決書或仲裁調解書、仲裁委員會為雙方送達文書的送達憑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