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贍養父母的協議書_贍養老人的協議書怎么寫范文
劍客北海 三劍客
好事一定要辦好。而且,要讓好事更好。
文|劍客北海
圖|大唐
編輯|曉晨
中秋剛過,李嫂子就在群里吐槽,說大過節的兩口子干了一仗。
事情的起因,是因為錢,具體點說,是因為軍人父母贍養補助。
年初的時候,李嫂子公公滿了60周歲,愛人就跟單位申請了發放軍人父母贍養補助。但這筆錢發到手之后,愛人也沒提是給父母還是留下自己花。
于是,李嫂子就默認這筆錢倆人留下自己花。
在李嫂子看來,自己結婚這么多年,房子、車子都是自己父母買的,孩子也是自己父母帶的,平時父母也沒少給自己的小家庭貼補。就連每次回婆家,帶的各種禮物也都是自己父母準備的。
公婆對自己的小家庭,除了貢獻了一個兒子,別的一毛錢東西都沒有。加上今年倆人又剛買了套房子,手頭并不寬裕。李嫂子覺得,這筆錢不給公婆,也說得過去。
但是中秋節吃團圓飯的時候,愛人突然拿出來一筆錢,說是國家發給父母的贍養補助,一共發了9個月5400元,他添600元湊個整,給父母了6000元。
當時李嫂子的公婆都很高興,在一起吃飯的家里人也都夸國家的政策好。李嫂子卻被愛人這突然的舉動弄得有些懵。
飯后李嫂子就問愛人,這事怎么不提前跟自己商議一下。李嫂子愛人卻說,把父母的錢給父母,有什么好商議的。
李嫂子說,自己父母幫襯小家庭那么多,是不是也該分一半。
愛人說,政策明確規定是給軍人父母的,又不是給岳父母的,為什么要分一半給岳父母?
一聽愛人說這樣的話,李嫂子就沒忍住,跟愛人大吵一架,然后直接帶著孩子開車回自己家了。
對于李嫂子吵架的這件事,“吃瓜群眾”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說——
軍人父母贍養補助,就是發放給軍人父母的,這筆錢從本質上說就是屬于軍人父母。
李嫂子愛人的行為確實是在把父母的錢給父母,不跟李嫂子商議也沒啥問題。
有人說——
雖然軍人父母贍養補助是發放給軍人父母的,但李嫂子愛人的做法也不妥。既然岳父母幫助自己小家庭那么多,分給岳父母一半也是說的過去的。
而且,這筆錢給岳父母分一半,可能以后岳父母補貼自己的更多。
還有人說——
為什么軍人父母贍養補助是隨工資一起里,而不是直接發到父母卡里?這就是在考驗軍人的情商和如何化解家庭矛盾的能力。
顯然,李嫂子愛人的情商不夠,不僅愛人生氣了,岳父母知道了說不定也得心寒。
畢竟幫了女兒女婿那么多,女婿也沒把自己當親生父母待。
也有人說——
為什么父母贍養補助就不能發兩份,給軍人父母一份,給軍人配偶父母一份。
畢竟,現在很多軍人家庭,都是岳父母在幫襯,公婆反而當起了“甩手掌柜”。
或許有人會說,公婆幫襯是情分,不幫襯是本分。但換個角度講,軍人常年在外,盡不到為人夫、為人父的責任,父母伸手幫襯一把,其實就是在幫兒子盡對家庭的義務。
既然是軍人配偶的父母對軍人的小家庭伸出了援助之手,為軍人免去了后顧之憂,給他們發放一份贍養補助,理所應當。
相比大家的看法,戰友小劉說,父母贍養補助能發到手,不管是給誰,那都是好的。不像自己,可能根本沒有領取這筆錢的機會,也就不會有這些矛盾。
因為,父母贍養補助的門檻,實在是太高了,要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才可以領取。
在過去,很多父母結婚都比較早,等他們60周歲,可能軍人早就退役了。退役了,也就沒有領取這筆錢的可能了。
就以小劉為例,小劉的父母21歲結的婚,22歲生的小劉,現在小劉26歲,父母48歲,距離60周歲還有12年。
小劉現在服役8年,如果不延期最多還能服役8年,距離父母60周歲領取贍養補助還差4年。
即便是順利延期兩年,也還是無法領取這筆錢。
何況,并不是每個軍人都能服役這么久。可能服役5年、8年或者是12年就要退役。
也就是說,軍人父母贍養補助對于很多人來講,只能看,卻領不到手里。
或許有人會說,贍養補助就是給失去勞動能力的軍人父母發放的一筆錢,不滿60歲還能干活掙錢,不需要子女贍養。
實際上很多軍人父母雖然年紀輕,但是身體素質不行,已經失去了勞動能力,早就需要子女贍養。
尤其是一些農村的父母,因長年的體力勞作,身體素質早就開始走下坡路。加上沒有退休金一類的經濟保障,生活負擔非常重。
若是自己沒有足夠的經濟來支撐生活,只能向自己的子女伸手要錢。
對于上述種種,劍客有這樣兩個提議。
一是軍人父母贍養補助,給配偶父母也發放一份。
雖然軍人配偶父母對軍人沒有生養之恩,但是很多軍人配偶的父母,為軍人的小家庭付出了很多。
既然優惠醫療都涵蓋了軍人配偶父母,贍養補助也可以給軍人配偶父母來一份。
可以按照當前的標準,新增軍人配偶父母贍養補助,這樣一來,符合條件的每個月能增加600元收入。
考慮到實際情況,也可以降低補助標準,給軍人配偶父母少發一些。
或許,保持現在600元/月的標準不變,出臺政策明確是給雙方父母的贍養補助。這樣不增加國家財政壓力,也能讓軍人配偶父母滿意。
二是降低軍人父母贍養補助發放門檻。
很多軍人在父母60歲之前就要面臨退役,軍人父母贍養補助是無法領取的。
可很多軍人家庭確實需要這筆錢,所以,能不能降低發放標準,將60歲的年齡要求作適當的調整?!
或者是只要父母有一方失去勞動能力,并且能夠證明就可以發放。
讓贍養費,真正起到贍養的意義。
或許,隨著未來的發展,以及國家對于軍人及軍屬的優待不斷加強,我們的提議會一一實現,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