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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幼兒園“長幼同園”服務舉措,統籌保障同一對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入公辦園及公辦園托班,妥善解決轄區內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園問題……
5月16日上午,市教育局正式印發《蕪湖市2024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全市幼兒園招生方式、報名辦法等,并提出在全市推進“長幼同園”服務舉措,以及統籌保障三孩及以上孩次入園入托等事宜。
根據通知
幼兒園優先滿足3-5歲幼兒入學需求。
小班應年滿3周歲(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滿4周歲(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滿5周歲(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具體方案由各縣市區、經開區根據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制定。開設托班的幼兒園按照備案托位數面向年滿2周歲的幼兒招生。
幼兒園招生報名時間由各縣市區、經開區根據工作實際自行確定。
幼兒園招生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根據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在屬地政府領導下,由各縣市區、經開區教育主管部門及幼兒園負責組織實施。
(二)普及普惠原則。增加公辦園學位供給,積極引導民辦園提供普惠服務。優先滿足學前三年入園需求,鼓勵并統籌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
(三)公平公正原則。依法依規嚴格執行招生政策,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入園相關信息,規范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公正公開、平穩規范進行。
招生方式
各縣市區、經開區結合本地實際,科學確定各類幼兒園的招生范圍和規模。
公辦幼兒園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通過電腦派位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
民辦幼兒園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原則上優先招收本園所在區域的適齡幼兒。
報名辦法
適齡幼兒的家長或監護人在各縣市區、經開區公布的報名時間內按照規定的報名方式提交幼兒出生證明、戶口證明等材料。
另據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及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強化組織領導,統籌區域內的學前教育資源,做好招生工作的具體規劃、組織實施和督查落實。
鏡湖區鏡熙幼兒園
要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程序,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登記、審核與錄取等工作。適齡幼兒實行免試入園,嚴禁幼兒園進行入園測試或變相測試。各幼兒園要嚴格執行《安徽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及蕪湖市幼兒園保育教育相關收費政策,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要進行公示,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民辦幼兒園應按照在屬地教育主管部門備案的招生方案實施規范招生,不得虛假招生宣傳。
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加大信息化手段在幼兒園報名中的使用,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動態發布各幼兒園已報名人數,引導家長合理選報幼兒園,用足用好屬地公辦園學位,最大限度地滿足適齡幼兒公辦園入園需求,保證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透明、高效。
同時,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及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要貫徹執行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切實落實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政策。推行幼兒園“長幼同園”服務舉措。統籌保障同一對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入公辦園及公辦園托班。妥善解決轄區內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園問題。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和孤殘兒童、烈士子女享受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記者:周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