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安全教育平臺、青島安全教育平臺登錄入口
各區、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青島西海岸新區建筑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扎實做好2024年春節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開復工各項工作,按照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節前停工、節后開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上級工作部署,結合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筑牢思想防線
全國“兩會”臨近,保持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是重大政治任務。隨著節后氣溫回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將陸續開復工,全市各級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和各房屋建筑工程參建單位要從思想上充分認清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嚴峻性、復雜性和極端重要性。全市各級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要強化安全執法,嚴把開復工安全關口,確保安全生產“開門穩”。同時,要增強服務意識,為企業開復工保駕護航。
二、嚴格落實,守牢安全底線
房屋建筑工程開復工前,各參建單位要進一步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各項開復工要求,守牢安全底線。
(一)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各房屋建筑工程要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搭建項目級安全管理組織架構,健全“安全生產專班—安全執行小組—安全班組—工人”全覆蓋末梢安全管理體系,推進房屋建筑工程各參建單位聯合管理模式建設,形成齊抓共管、協調有序、良性互動的安全運行機制,全面提升房屋建筑工程本質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管理體系相關文件將于后續印發,各企業、各房屋建筑工程參建單位要不等不靠、提前謀劃、先行先試,文件下發后要做到體系及時調整、有序銜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開展。
(二)嚴格開展安全教育培訓。開復工前,各施工單位要按照《青島市房屋房屋建筑工程2024年“開工第一課”活動實施方案》(青建安監字〔2024〕2號),科學制定“開工第一課”教育計劃,精心做好輔導授課,扎實開展開復工前安全教育培訓。今年將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教育信息化,各企業、各房屋建筑工程要全面應用“青島市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培訓平臺”(以下簡稱“教育平臺”),對所有進場人員開展一次開復工教育培訓,要充分利用“教育平臺”統計分析及預警功能,確保全員全覆蓋培訓。
(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建設單位負責牽頭落實各項開復工安全保障措施,會同施工、監理單位排查安全生產條件合格后提報監督機構復核。施工單位要以危大工程為重點對房屋建筑工程開復工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加強臨時用電、臨邊、臨建等部位和環節的隱患排查,突出做好預防高處墜落、消防措施落實,細化措施、閉環管理。監理單位要對房屋建筑工程自查自糾情況逐項進行審查復核,復核合格的,總監理工程師要簽字確認,不合格的不得同意開復工。
(四)嚴格落實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各房屋建筑工程參建單位要高度重視文明施工管理,開復工前組織開展一次環境衛生“大掃除”,著力解決施工現場存在的“臟、亂、差”問題,打造“潔序凈美”的建筑工地。通過開復工前文明施工整治,切實做到物料堆放“橫平豎直”、環境衛生“不留死角”、設施設置“規范統一”,不斷提高文明施工質效水平。
三、認真審核,嚴格開復工程序
(一)錄入監管系統。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工程開復工前必須全部納入省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平臺監管。
(二)提報開復工資料。各房屋建筑工程在復工前三天,需通過省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平臺提交恢復施工安全監督申請書,并向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提交恢復施工安全監督申請書、復工條件驗收報告(自查自糾報告)、起重機械(包括爬架)五方聯合驗收報告等資料(相關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三)開展開復工核查。各級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在接到開復工申請后,要以施工現場深基坑、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起重機械等重大危險源及管理人員到崗履職等情況為重點,全面復核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條件。
四、有關要求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各參建單位要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開復工前全面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糾,把上好“開工第一課”作為開復工必要條件,確保開復工工作安全、平穩、有序開展;開復工后,嚴格值班備勤和應急響應,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到崗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
全市各級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要強化監督指導,逐一核查申請開復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從嚴落實“六個不許”規定要求,即:未履行法定建設程序的一律不許開復工,未納入系統監管的一律不許開復工,關鍵崗位人員未到崗履職的一律不許開復工,安全生產條件不達標的一律不許開復工,企業教育培訓不到位的一律不許開復工,工地揚塵治理“六個百分百”不落實的一律不許開復工。對未經復核驗收、弄虛作假、擅自開復工和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并對相關責任單位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房屋建筑工程開復工工作明白紙
青島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開復工工作明白紙
為做好房屋建筑工程開復工工作,開復工前各參建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設單位
1.建設單位已按規定費率足額計取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安全文明施工費,提供相關憑證。
2.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在崗在位。
3.建設單位已組織開展節后復工條件驗收,形成相關記錄。
4.做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運行相關工作。
二、施工單位
1.總包單位中標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已全部到崗到位。
2.勞務、專業等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已全部到崗到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已組織對大型起重機械、附著式整體提升腳手架進行了聯合驗收。
4.對深基坑、腳手架、模板、臨邊、洞口、用電、消防、有限空間等開展自查自糾,相關安全隱患已整改完成并有相關記錄。
5.已組織開展“開工第一課”,包括“開工第一課”工作方案、人員簽到表、授課圖片、“開工第一課”活動記錄。
6.已制定2024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和應急演練計劃,明確培訓時間節點、培訓對象、培訓內容。
7.對已返崗工人已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8.施工單位按照規定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制度、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安全設施和設備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風險分級管控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9.已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包括施工單位項目部所有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各工種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10.已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動火作業履行審批制度。
11.現場按規定配備消防設備、設施;消防通道暢通;板房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食堂不得使用液化氣等。
12.已建立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制定了施工現場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工作方案。
13.新開工項目已按照規定投保了安全生產責任險。
14.已經注冊并使用青島安全教育平臺系統、青島市深基坑安全監管系統、青島市建筑起重機械信息管理系統、青島市塔機安全運行管理系統、青島市建筑工地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已注冊青島市智慧化工地管理服務平臺(http://47.95.230.104:5080/),完善安全監管—危大工程信息。
15.工地圍擋應符合《關于印發青島市房屋建筑工地圍擋專項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建安監字〔2022〕45號)要求。
16.主要出入口已設置公示標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建筑工程立面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入場須知牌、農民工維權須知牌、揚塵治理公示牌、有獎舉報公示牌、重大危險源公示牌等。
17.工地大門處、辦公區、生活區等區域衛生整潔,現場已設置滅鼠屋。
18.現場已設置封閉式垃圾桶,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19.工地食堂設置規范,衛生達標,食堂食品經營許可證、操作人員健康證已上墻,落實工地食堂食品采購索票制度。
20.工地廁所應為水沖式或移動式廁所,嚴禁設置和使用旱廁。
21.做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運行相關工作。
三、監理單位
1.監理單位按規定配備安全監理人員并到崗到位。
2.發現安全生產問題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不按規定落實的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3.建立監理日志,對節后復工情況有相應的檢查記錄。
4.做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運行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