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施方案_2020年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各設區市教育局,楊凌示范區教育局、西咸新區教育衛體局,韓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縣教育和體育局,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省教育廳制定了《陜西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1年1月19日
為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進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教基一〔2012〕15號)、《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教基一廳函〔2015〕36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立德樹人,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為目標,根據中小學生生理、心理發展特點和規律,適應不同年齡階段學生心理發展需要,注重實踐性與實效性,以發展性心理健康教育為主導,培養學生的積極心理品質。
二、實施原則
(一)堅持發展、預防與危機干預相結合。要立足學生的健康成長與畢生發展,培養學生的積極心理品質,預防學生成長過程中心理行為問題的發生。建立完善心理危機的預警干預機制,減少應急和突發事件發生。對已發生的心理行為問題注意發現和解決,及時進行危機干預。
(二)堅持面向全體學生與關注特殊群體相結合。要面向全體學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對特殊學生群體要重點關注,根據不同學生的心理特點與實際需求選擇恰當的輔導策略,為其提供專業的教育引導與心理咨詢。
(三)堅持專職教師引領與全體教師滲透相結合。要高度重視心理健康專職教師的專業發展,不斷提升心理健康教師的專業能力,充分發揮心理健康教師的專業引領作用。要提高全體教師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將心理健康教育貫穿于教育教學全過程。
三、工作目標
健全全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體制機制和條件保障,建設科學化、專業化、穩定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師隊伍,構建學校、家庭和社區心理健康教育網絡,積極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徑,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通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充分開發其心理潛能,培養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質。為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提供科學有效的幫助,促進學生身心和諧可持續發展,為其健康成長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礎。
四、重點任務
(一)健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自2021年起,全省中小學要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成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責任部門,逐步建立起以專職心理健康教師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職心理健康教師為骨干,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完善心理輔導的規范、檔案管理、值班值勤、危機干預、學生轉介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學校主管領導加強行政性管理,專業心理教師負責業務性工作,協同合作,做到面向全體、全員參與、全面滲透、全程進行,讓每一位學生受益。
(二)系統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認真落實國家課程中心理健康教育相關內容。統籌利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系統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每班每兩周至少1個課時。心理健康教育課應以活動為主,可以采用團體輔導、心理訓練、問題辨析、情境設計、角色扮演、游戲輔導、心理戲劇、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防止學科化傾向。要注重引導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最大程度地預防學生發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心理行為問題。
(三)加強心理輔導室建設與管理。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的要求建設心理輔導室。心理輔導室應在本校心理健康教師的專業指導下建設,可選擇親切、生動、貼近學生心理、易于學生接受的名稱,按文件要求保證軟硬件設施的配置,制定保密規范,保護和尊重學生隱私,嚴格管理、規范使用。有條件的學校可以結合實際情況拓展功能區域,實施心理健康測評、個體心理咨詢與團體輔導等職能。至2023年全省所有中小學均應配備心理輔導室,并切實發揮其在提高全體學生心理素質、預防和解決學生心理行為問題中的作用。
(四)建立心理輔導與危機干預機制。自2021年起,全省各中小學要“一校一案”建立心理輔導與危機干預機制。學校心理輔導室應定期為全體學生進行心理測評,并為學生建立成長信息記錄,包含學生的基本情況、家庭情況、心理狀況、測評結果、輔導記錄等,并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保存。心理健康專兼職教師應根據學生成長信息記錄,有針對性地利用個體心理輔導與咨詢、團體心理輔導等干預手段,減少學生心理問題的發生。學校要明確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師要樹立危機干預意識,及時發現危機事件,快速啟動心理危機緊急預案,并及時告知學生班主任、家長及相關負責人,預防自傷、他傷等極端事件發生。學校心理輔導室應與相關心理診治部門建立暢通、快速的轉介渠道,對個別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或發現其他需要轉介的情況,能夠識別并及時轉介到相關心理診治部門。轉介過程記錄詳實,并建立跟蹤反饋制度。
(五)建設專業化心理健康教師隊伍。要深刻認識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專業性,確保心理健康教師具備心理輔導的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自2021年起,新聘用的心理健康專職教師原則上應持有心理健康教師資格證,其中中學心理健康專職教師須具備心理學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2021年起全省所有中小學(含教學點)應配備至少一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師;到2023年,全省所有學生規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學校配備專職教師的比例達到50%;到2025年,全省所有學生規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學校均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心理健康教師(獨立校區達到此規模需另外配備)。
(六)全員全程滲透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學全體教師都應自覺地在學科教學中遵循心理發展基本規律,將適合學生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內容有機滲透到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要注重發揮教師人格魅力和為人師表的作用,建立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師生關系。要在常規教學中有意識地運用心理學相關理論、方法和技術,將學科知識的傳播與心理品質的培養有機結合。班主任要在班會課和班級日常管理中滲透心理健康教育內容,在學生教育中運用心理學知識,能夠主持心理健康教育主題班會課。要將心理健康教育與班團隊活動、校園文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有機結合,充分利用網絡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多種途徑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七)營造教師心理健康的良好環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關心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認真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19〕54號)和《陜西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要求,為教師安心、靜心、舒心從教創造良好環境,切實減輕教師的心理壓力。把教師心理健康教育作為教師教育和專業發展的重要方面,幫助教師學會自我心理調適,增強壓力應對能力,防止教師將個人不良情緒帶入學校和課堂。
(八)家校協同共促學生心理健康。學校要充分利用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家校活動及家校網絡互動平臺等渠道,指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掌握孩子心理發展的特點、規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家校合作共同解決孩子發展過程中的心理行為問題。引導家長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質的養成,加強親子溝通,自覺構建積極健康和諧的家庭環境。從2021年起,每個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面向全體家長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訓或專題講座,定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相關資料,鼓勵和引導家長學習。
(九)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創建工作。面向全省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創建工作。特色學校應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題活動,以心理健康知識講座、心理健康活動月、心理劇匯演等形式,激勵和推動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規范有序進行。應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作用,以點帶面,定期組織地區或學校間的工作經驗交流與課程研討,推動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斷發展與進步。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和完善省、市、縣(區)、校四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和管理組織機構,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切實加強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領導,明確責任部門和負責人,制定規章制度,加強區域間交流學習,支持和指導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學校與社區的心理健康服務合作機制,提升區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落實經費保障。學校要統籌公用經費資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開支,著重保證心理輔導室的建設、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和班主任培訓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活動的費用,保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有效開展。
(三)重視師資培訓。從2021年起,將心理健康教師培訓納入省、市、縣三級教師培訓計劃。至2023年全省所有心理健康專職教師接受過至少一次省級以上培訓,所有兼職教師接受過至少一次市級以上培訓,所有班主任接受過至少一次校級以上培訓。從2024年起,心理健康教師培訓分級分類覆蓋全省所有心理健康教師,專、兼職教師每年分別接受至少30個和12個學時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中小學校長、班主任和其他學科教師等各類培訓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把教師心理健康教育作為教師教育和專業發展的重要方面。
(四)保障教師待遇。逐步健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師職務評聘辦法,制訂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價標準,落實好心理健康教師職務評聘工作,其編制從學校總編制中統籌解決。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學活動和心理輔導要計入工作量。將專職心理健康教師列入德育學科帶頭人和名師評選系列,心理健康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五)強化專業指導。依托陜西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發揮專家、學者對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研究和專業指導作用。根據工作需要,教育行政部門可委托專家組織對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進行評估督導,不斷提高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范化和專業化水平。
(六)完善監督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納入學校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未按要求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學校給予通報、督促整改和復查。
編輯: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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