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學規劃_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課題
央廣網北京5月9日消息(記者 馮儀)近日,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始受理申報包含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和西部項目;教育部重點項目、青年項目;教育部港澳臺教育研究專項(以下簡稱“港澳臺研究專項”)。
國家一般項目應立足教育學科的歷史、理論、方法和應用,面向教育改革發展需求和教育學科建設與發展實際,體現申請人的學術素養,圍繞對于推進教育理論創新和學術創新具有支撐作用的一般性基礎問題、對于推動教育改革發展實踐具有指導意義的專題性應用問題,開展具有教育學科視角的創新性研究。
國家青年項目旨在加強對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養,發揮青年學者優勢,推進知識創新、理論創新、方法創新和應用創新。
國家西部項目立足西部地區實際和優勢,資助推進西部地區教育高質量發展,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周邊毗鄰區域國別教育研究等方面的項目,支持西部地區教育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和科研能力提升。
教育部重點項目旨在支撐教育改革發展,注重教育政策研究,支持教育實踐創新,推動教育實踐經驗的理論化體系化。
教育部青年項目旨在加強對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養,涵養教育學術人才隊伍,拓展教育學術視野,鼓勵研究方法創新。
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管理規定,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學風優良,同時須具備下列相關條件:
(一)國家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申請人可根據自身研究基礎、前期成果、項目論證質量、預期研究成果體量等,選擇申報重點項目或一般項目。
(二)青年項目、教育部重點項目、港澳臺研究專項:不作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博士學位要求。
(三)青年項目:男性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四)西部項目:符合(一)或(三)條件,且申請單位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其他參照西部項目執行的部分單位。
(五)全日制在讀研究生不能申請(學歷、學位證書標注日期均須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符合申報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員可申請,其中全脫產博士后須從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請,在職博士后可以從所在工作單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請。
(六)各項目組列入研究成員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申報。申請人可根據實際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員作為項目組成員。
年度項目的資助額度為:國家社科基金教育學重點項目35萬元,一般項目、青年項目、西部項目均20萬元。教育部重點項目8萬元、青年項目5萬元。港澳臺研究專項教育部重點項目8萬元。
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年度項目的完成時限最長不超過5年,基礎理論研究一般為3-5年,應用對策研究一般為2-3年。
本年度實行網絡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管理平臺”中的“項目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
申報時間安排:
申報系統于5月10日零時至5月31日17時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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