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教育局-張家界市教育局副局長
2024年,張家界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雙減”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嚴格規范治理校外培訓行為,繼續加強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工作,依法依規嚴懲違法違規培訓行為,釋放“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強力信號。現將我市2024年第一批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張家界市永定區育杰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案
2024年1月30日,張家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在聯合開展2024年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中,執法人員發現張家界市永定區育杰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內2間教室內正在對17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進行英語學科類培訓。查看學校辦學許可證發現,張家界市永定區育杰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為永定區教育局審批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以上培訓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53號《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校外培訓機構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根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十四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張家界市教育局給予張家界市永定區育杰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停止學科類培訓,退還未消課費用9632元;2.警告,并沒收違法所得4128元。
二、張家界市永定區翰林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案
2024年1月30日,張家界市永定區教育局開展2024年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中,執法人員發現張家界市永定區翰林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有1間教室內正在對9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進行英語學科類培訓。查看學校辦學許可證發現,張家界市永定區翰林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為永定區教育局審批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以上培訓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53號《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校外培訓機構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根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十四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張家界市永定區教育局給予張家界市永定區翰林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停止學科類培訓,退還未消課費用2835元;2.警告,并沒收違法所得2835元。
三、慈利縣申宏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案
2023年12月2日,慈利縣教育局聯合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對慈利縣申宏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執法人員現場調取監控發現,有2名老師在301室對20名學生先后進行英語和物理學科培訓。執法人員查看學校辦學許可證發現,慈利縣申宏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為慈利縣教育局審批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以上培訓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53號《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校外培訓機構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根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二十條之規定,慈利縣教育局對慈利縣申宏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立即終止學科培訓,退還未消課費用7200元;2.沒收違法所得14400元。
下一步,張家界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對標對表2024年全省“校外培訓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年”工作要求,認真履行法定職責,深入推動教育行政執法工作,持續深化校外培訓監管,加大違法違規校外培訓整治力度,全面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著力減輕我市中小學學生校外培訓負擔,規范我市校外培訓行業。
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遵守校外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增強法律意識,依法依規辦學,誠信規范經營,共同營造和維護校外培訓行業的良好生態。
我們誠邀家長朋友共同參與校外培訓監督,如發現校外培訓機構存在任何違法違規行為,請您向我們舉報反饋。
方式一:歡迎通過“湖南省校外違規培訓‘隨手拍’”投訴舉報平臺(電腦端網址:ssp.hnedu.cn,手機端:“張家界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互動交流——違規培訓“隨手拍”)。
方式二:歡迎通過撥打張家界市校外培訓投訴舉報電話進行舉報反饋。
張家界市“雙減”辦:0744—8228996;
永定區“雙減”辦:0744—8596886、8596873;
武陵源區“雙減”辦:0744—5618030;
慈利縣“雙減”辦:0744—3215391;
桑植縣“雙減”辦:0744—6231579。
張家界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