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_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網
各位考生:
根據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編工作人員要求,現將總成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發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均保留兩位小數),各崗位按照總成績1:1比例從高到低確定入圍人員名單,總成績完全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
二、體檢安排
考生須自行前往縣級(含)以上三甲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三、政審考察
考生須填寫《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編工作人員政審表》,由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服務)單位進行政審考察,嚴格落實“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并在政審表上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重點考察考生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
四、資格復審
(一)復審時間:2023年9月26日上午9:30-12:30
(二)復審地點: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招生咨詢服務大廳(拉薩市城關區藏大東路8號)
(三)提交材料
1.《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編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原件1份;
2.體檢表原件1份;
3.政審表原件1份;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5.、學位證書及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
6.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7.加蓋單位公章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1份;
8.西部計劃志愿者或“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滿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9.簽名并摁手印的誠信報考承諾書原件1份;
10.凡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資格復審不合格并按有關規定遞補:
(1)與報考條件不符的;
(2)未完整、準確、按時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提供虛假材料的;
(3)考生本人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現場資格復審的。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在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前完成體檢及政審工作,未完成的不予進行資格復審。
(二)考生本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并同時提交資格復審材料,未按時提交或材料不齊全的,視為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三)資格復審所提供的體檢表、政審表正反雙面打印,身份證正反面復印至同一面A4紙上,請考生認真閱讀本通知內容,仔細填報有關材料,避免未填、漏填、錯填、裝訂不規范等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負。聯系人及電話:符老師 0891-6314399 13989988919
附件1:擬入圍名單
附件2:資格復審表
附件3:政審表
附件4:體檢表
附件5:誠信報考承諾書
來源:西藏微青年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