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區教育局、歷城區教育局領導班子
荔城區教育局告家長書
家長朋友:
您好!隨著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全區中小學校將逐步復學,部分家長開始關切校外培訓機構何時恢復線下培訓活動。在此,給家長朋友幾點“提醒”:
一、關于機構選擇
經教育部門核發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機構大廳顯眼處均掛有教育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必須通過復訓評估驗收,并在上級部門下發正式復訓通知后,方可恢復線下培訓活動,未通過復訓評估驗收的機構一律不得開展線下培訓活動。在正式恢復線下培訓活動后,家長一定要關注在機構醒目位置張貼的“復訓評估驗收通過證明”,方可讓孩子參加培訓。如發現有培訓機構不具備“復訓評估驗收通過證明”而開展組班收費、培訓等活動的,請立即向區教育局及相關鎮街舉報。
廣大家長要自覺抵制無證機構。家長一定要查驗機構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堅決不送子女到無證民辦機構學習,堅決不送子女到未經評估驗收合格的民辦機構托管。
二、關于培訓繳費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過拆分合同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培訓機構一般應于臨近培訓課程開班前收取培訓費,不可過早提前收取。”
在此,提醒各位家長朋友,孩子參加校外培訓,繳費時務必要認真閱讀、充分理解培訓合同文本內容,不要因為機構提供打折、送課等優惠措施而超期超前交費。同時保留好合同文本和繳費發票,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三、關于培訓要求
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和成才觀念,理性為孩子選擇課后學習方式和內容。課余時間在校外參加學習培訓是家長及學生的自主行為,要認真考慮安全、教育、資金等各方面的風險,慎重決定。建議家長多帶孩子在課余時間參加社會綜合實踐活動,不要盲目增加孩子的課業負擔。同時請注意:
?請不要參與培訓時間超過晚上8:30的培訓班,防止造成人身侵害。
?請不要參與存在“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加重孩子學習負擔的培訓班。
?請不要輕信校外培訓機構做出的與升學、考試相掛鉤的保證性承諾。
荔城區教育局監督舉報電話:0594-2218269
荔城區教育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