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衛生人才繼續教育平臺-青島衛生人才繼續教育平臺為什么登不上
半島記者 肖玲玲
近日,不少市民通過12333等渠道,詢問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相關問題。為使大家對這一問題有個全面了解,為此,市人社局于7月23日發布“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17問”,為大家解疑釋惑。
1:繼續教育在申報職稱時作為必要條件嗎?
答:目前,青島市除衛生系列申報職稱時對完成繼續教育學分作為必要條件外,其他系列申報職稱時均不作為必要條件。在職稱評審時,執行評委對完成繼續教育學分作為參評要素予以綜合考慮。
2:職稱申報對繼續教育有何要求?
答:根據魯人社字〔2018〕204號,申報職稱者提供近五年(如2019年度申報職稱的,2019年申報職稱者提供2015-2019年的)繼續教育證明材料。
3:今年繼續教育學分審驗哪幾年的?如何分工?
答:與往年相同,今年仍審驗近五年(即2015-2019年)的繼續教育學分材料。符合申報條件的碩士、博士及破格專技人員,按其規定年限審驗相應年限的繼續教育學分材料。
具體分工為:各區市人社部門、市直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主管部門)負責申報初、中級職稱的繼教學分審驗工作;其中,青島市衛生人才中心(衛生人才分市場)負責青島市衛計委所屬醫療單位衛生系列申報初、中級職稱的繼教學分審驗和申報高級職稱的初審工作。青島市人社局專技處負責申報高級職稱的繼教學分審驗工作。
4:專技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審驗的依據是什么?
答:目前,青島市專技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審驗的依據是青人發〔2002〕19號文件。其中,中小學老師、會計等系列專技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審驗分別按照青島市教育局、青島市財政局的相關文件規定。
5:專技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審驗包括哪些方面的材料?
答:主要包括以下五類:(1)培訓類,參加與本人從事專業一致或相近的繼續教育培訓材料;(2)自學類,各類學歷教育證書或成績單;(3)科技獎勵類,獲得國務院、省政府、設區市政府的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和科技進步等獎項證書;(4)論文著作類,發表的論文、著作等原件;(5)其他類,取得職稱計算機、外語考試合格證。以上(1)至(4)項要求近五年的,第(5)項按魯人社字〔2016〕269號文件規定執行。
6:魯人社字〔2016〕269號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省人社廳《關于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登記繼續教育學時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269號)規定,自2016年起,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60分或全國通用標準的,一次性計算繼續教育學時:A級計30學時,B級20學時,C級10學時。參加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的,每個模塊一次性計5學時。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折算的繼續教育學時,當年度有效。按照青人發〔2002〕19號,繼續教育學時與學分折算標準為5學時折算1學分。
7:去年曾審驗過學分,今年審驗如何提供材料?
答:分兩種情況,一是今年取得學分的,持2018年《完成繼續教育學分證明》和今年的繼續教育學分材料;二是今年未取得學分的,持近五年(即2015年以來)的繼續教育學分材料。
8:衛生系列申報職稱對繼續教育學分的具體要求是什么?
答:依據《關于在青島市衛生系統專業技術職務晉升中強化繼續教育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青人社辦字〔2013〕125號),青島市衛生專技人員申報初級、中級衛生職稱每年須取得繼續教育20學分,申報高級衛生職稱每年須取得繼續教育25學分。目前,只審驗近五年繼續教育學分材料。
9:在國外發表的論文,學分審驗時有何要求?
答:在國外刊物上發表的論文除提供電子版外,還須提供國內正規檢索機構出具的中文檢索證明。
10:今年繼續教育學分審驗什么時間、到哪里辦理?
答:(1)申報初、中級職稱的繼續教育學分審驗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由各管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2)青島市衛健委所屬醫療單位衛生系列申報初、中級職稱的繼教學分審驗和申報高級職稱的學分初審工作由青島市衛生人才中心(衛生人才分市場)負責,地點市南區棲霞路16號,具體安排詳見青島衛生人才網(www.wsrc.cn),聯系電話82969267;
(3)申報高級職稱的繼續教育學分審驗工作由青島市人社局專技處負責,可在規定日期內(節假日、公休日除外)集中到青島市人社局專技處辦理/閩江路7號市政府后樓1701室。請注意查看當年度職稱文件附件:關于繼續教育學分審驗的說明。各主管部門請通過“青島專技處”QQ群,提前預約審驗日期。
11:在審驗繼續教育學分材料時,對論文、著作的級別如何界定的?
答:經調研,截至目前沒發現國家新聞出版部門關于界定論文、著作級別方面的文件規定。根據本市多來以來審核職稱材料的做法,通常以論文的“主管機關”和著作的“出版社”的級別來確定它們的級別,全市統一標準尺度。例如:論文的“主管機關”是“中華人民代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確定為省級,“主管機關”是省級以下的一般確定為市級。
12:外地調入本市人員申報職稱的繼續教育學分如何審驗?
答:外地調入青島市的申報高級職稱的學分材料審驗工作由青島市人社局專技處負責;外地調入青島市的申報中初級職稱的學分審驗工作由所在區市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門負責。可提供外地市人社部門出具的完成繼續教育學分(學時)證明或在當地參加繼續教育的相關材料,原則上依據青人發〔2002〕19號文件進行審驗。
13:本市調往外地人員申報職稱的繼續教育學分如何轉移?
答:本市擬調往外地人員可攜帶其完成的繼續教育學分材料及身份證,到青島市閩江路7號市政府后樓1701室/青島市人社局專技處辦理學分轉移手續。
14:如果我現在想參加繼續教育,應該從哪獲取相關信息?
答:建議從以下渠道獲取相關信息:一是本市繼續教育基地及有關市直行業部門舉辦的對社會招生的繼續教育項目,一般于每年2月份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的“通知公告”中公布年度專技人員繼教項目指南,在其附件中可查看相關信息;二是應該找本人單位所屬主管部門、上級業務部門或市直行業部門問一下有無相關培訓;三是可以到互聯網上搜索一下,以便獲取相關信息。
15:若想參加全國醫師、主治醫師等衛生初、中級職稱考試,如何積累或取得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哪個部門負責繼續教育學分審驗?
答:根據青人發〔2002〕19號,擬報考衛生初、中級職稱考試的專技人員以下方面材料均可被認定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即:(1)培訓類,參加與本人從事專業一致或相近的繼續教育培訓材料;(2)自學類,各類學歷教育證書或成績單;(3)科技獎勵類,獲得國務院、省政府、設區市政府的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和科技進步等獎項證書;(4)論文著作類,發表的論文、著作等原件;(5)其他類,取得職稱計算機、外語考試合格證。此外,還可登錄“青島衛生人才教育培訓平臺”(www.wsjxjy.org)參加在線學習培訓,獲得相關繼續醫學教育學分。
根據青人社辦字〔2013〕125號,參加全國醫師、主治醫師等衛生初、中級職稱考試的專技人員的繼續教育學分審驗工作由青島市衛健委衛生人才中心(衛生人才市場)負責,地點青島市市南區棲霞路16號,聯系電話82969267。
16:參加國家級、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繼續教育學分是哪個部門負責認定?
答:參加繼續國家級、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繼續教育學分認定是由青島市衛健委所屬的青島市醫學會負責,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龍山路1號甲(原青島口腔醫院),聯系電話82798829。
17:2019年參加“學習強國”學習的專技人員的繼續教育學分如何認定?
答:簡單地說,就是同其他繼續教育學分審驗相同,今年參加“學習強國”學習申報初中級職稱的繼教學分認定由各區市人社局、市直各主管部門(單位)負責。
今年參加“學習強國”學習申報高級職稱的繼續教育學分材料,由各主管部門在整理本年度申報高級職稱繼續教育學分材料時一并匯總,在規定日期內(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青島市人社局專技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