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教育局(興國縣教育局局長是誰)
中國江西網贛州訊 記者張翠萍報道:9月15日,贛州頭條記者獲悉,經興國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公布一批人事任免名單。
任命:
郭聲文同志任興國縣教育局副局長(正科級);
曾慶華同志任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免去其興國縣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鐘小彧同志任興國中學(興國縣第一中學)校長,免去其興國縣平川中學副校長職務;
李忠明同志任興國縣平川中學校長,免去其興國縣第一中學校長職務;
趙萬勝同志任興國第三中學校長,免去其興國縣教育局副局長、主任科員職務;
徐雪梅同志任興國中學(興國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李寶華同志任興國中學(興國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王光祖同志任興國縣第三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鐘文鋒同志任興國縣第三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陳佑炳同志任興國縣第四中學(興國縣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胡東京同志任興國縣第四中學(興國縣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王志詔同志任興國縣教師進修學校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張永忠同志任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免去其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鐘輝同志任興國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局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張運宇同志任興國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朱福彬同志任興國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鐘南海同志任興國縣中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鐘偉同志任興國縣審計局主任科員,免去其興國縣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李文東同志任興國縣林業局主任科員;
鐘正蓬同志任興國縣林業局副局長,免去其興國縣果茶局副局長、農業和糧食局副主任科員職務;
肖興明同志任興國縣旅游局主任科員,免去其興國縣農業和糧食局副局長職務;
鐘修源同志任興國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其興國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主任科員職務;
陳永健同志聘任為興國賓館總經理。
免去:
劉漢凌同志的興國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黃凱同志的興國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王延林同志的興國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賴偵同志的興國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王炳華同志的興國縣平川中學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蘭瑞榮同志的興國縣第三中學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陳曉林同志的興國縣第三中學副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邱群華同志的興國縣第三中學副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李越勝同志的興國縣第四中學(興國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副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朱耀興同志的興國縣第四中學(興國縣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肖鳴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呂鑫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歐陽小雄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周華星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杜宏忠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呂先民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林道福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謝應源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副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汪榮生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李懿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黃向萍同志的興國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楊興玉同志的興國縣衛生監督所所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曾華元同志的興國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朱耀禮同志的興國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賴曉榕同志的興國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王鑫同志的興國縣中醫院副院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張四清同志的興國縣中醫院副院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肖英全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曾廣章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吳澤煌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江學燧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何德洪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陳啟明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朱興明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康少華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羅華軍同志的興國縣計劃生育服務站站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李健同志的興國縣水利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鐘安文同志的興國縣水利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陳啟有同志的興國縣民政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李興軍同志的興國縣交通運輸局主任科員、城市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席、振興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王斯忠同志的興國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雷鳳林同志的興國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曾勇劍同志的興國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朱良華同志的興國縣審計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歐陽崇琦同志的興國縣審計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肖愛福同志的興國縣檔案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鐘金平同志的興國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張芯瑞同志的興國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陳濤生同志的興國縣城鄉規劃建設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楊經煥同志的興國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劉小平同志的興國縣交通運輸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劉孟澤同志的興國縣農業和糧食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鄭德軍同志的興國縣水利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涂國洪同志的興國縣果茶局副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劉麗萍同志的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肖運全同志的興國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李曉東同志的興國縣財政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劉畫生同志的興國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范路寧同志的興國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黃承桂同志的興國縣環境保護局主任科員職務。
中國江西網贛州訊 記者張翠萍報道:9月15日,贛州頭條記者獲悉,經興國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公布一批人事任免名單。
任命:
郭聲文同志任興國縣教育局副局長(正科級);
曾慶華同志任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免去其興國縣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鐘小彧同志任興國中學(興國縣第一中學)校長,免去其興國縣平川中學副校長職務;
李忠明同志任興國縣平川中學校長,免去其興國縣第一中學校長職務;
趙萬勝同志任興國第三中學校長,免去其興國縣教育局副局長、主任科員職務;
徐雪梅同志任興國中學(興國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李寶華同志任興國中學(興國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王光祖同志任興國縣第三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鐘文鋒同志任興國縣第三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陳佑炳同志任興國縣第四中學(興國縣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胡東京同志任興國縣第四中學(興國縣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王志詔同志任興國縣教師進修學校副校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張永忠同志任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免去其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鐘輝同志任興國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局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張運宇同志任興國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朱福彬同志任興國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鐘南海同志任興國縣中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從下文之日起計算);
鐘偉同志任興國縣審計局主任科員,免去其興國縣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李文東同志任興國縣林業局主任科員;
鐘正蓬同志任興國縣林業局副局長,免去其興國縣果茶局副局長、農業和糧食局副主任科員職務;
肖興明同志任興國縣旅游局主任科員,免去其興國縣農業和糧食局副局長職務;
鐘修源同志任興國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其興國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主任科員職務;
陳永健同志聘任為興國賓館總經理。
免去:
劉漢凌同志的興國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黃凱同志的興國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王延林同志的興國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賴偵同志的興國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王炳華同志的興國縣平川中學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蘭瑞榮同志的興國縣第三中學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陳曉林同志的興國縣第三中學副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邱群華同志的興國縣第三中學副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李越勝同志的興國縣第四中學(興國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副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朱耀興同志的興國縣第四中學(興國縣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肖鳴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呂鑫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歐陽小雄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周華星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杜宏忠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呂先民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林道福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謝應源同志的興國縣教育局副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汪榮生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李懿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黃向萍同志的興國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楊興玉同志的興國縣衛生監督所所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曾華元同志的興國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朱耀禮同志的興國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賴曉榕同志的興國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王鑫同志的興國縣中醫院副院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張四清同志的興國縣中醫院副院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肖英全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曾廣章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吳澤煌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江學燧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何德洪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陳啟明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朱興明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康少華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羅華軍同志的興國縣計劃生育服務站站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李健同志的興國縣水利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鐘安文同志的興國縣水利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陳啟有同志的興國縣民政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李興軍同志的興國縣交通運輸局主任科員、城市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席、振興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王斯忠同志的興國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雷鳳林同志的興國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曾勇劍同志的興國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朱良華同志的興國縣審計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歐陽崇琦同志的興國縣審計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肖愛福同志的興國縣檔案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鐘金平同志的興國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張芯瑞同志的興國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陳濤生同志的興國縣城鄉規劃建設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楊經煥同志的興國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劉小平同志的興國縣交通運輸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劉孟澤同志的興國縣農業和糧食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鄭德軍同志的興國縣水利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涂國洪同志的興國縣果茶局副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劉麗萍同志的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肖運全同志的興國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李曉東同志的興國縣財政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劉畫生同志的興國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范路寧同志的興國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原職務職級待遇);
黃承桂同志的興國縣環境保護局主任科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