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員工教育培訓管理制度規定
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打造一支擁有前瞻性眼光、豐富管理經驗的中層管理團隊。
2.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促進公司產業升級。
3.達成公司知識共享、知識創新、建設學習型組織的目標。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企業管理人員。
第三條 培訓形式
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的形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
1.課堂講授培訓。
2.戶外拓展訓練。
3.研討會、論壇。
4.外出深造、參觀、考察等。
第二章 培訓計劃管理
第四條 企業培訓管理部每年年初制訂本年度的企業管理人員培訓計劃,培訓計劃中應列明本年度重點培訓內容、擬采用的培訓方式、大致培訓時間、培訓周期以及培訓對象等。
第五條 企業管理人員培訓計劃經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 每季度末,培訓管理者需要對培訓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總結,未執行的培訓計劃要分析其原因,未來是否還需繼續執行;已經執行的培訓計劃,要分析在培訓組織過程中是否存在問題,今后應如何回避相關問題等。
第七條 每年年底,培訓管理者需要對培訓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培訓執行效果、受訓者對培訓的滿意程度、培訓經費支出情況等。
第三章 培訓課程開發
第八條 培訓課程來源
由于企業管理人員需要的培訓課程層次較高,本企業培訓管理部開發存在一定的難度,因而,企業管理人員培訓課程來源主要包括以下兩種方式:
1.由培訓管理部錄制的企業內部培訓資料。
2.由培訓管理部根據各相關部門的申請購買的外部培訓課程。
第九條 培訓師資
本公司企業管理人員培訓師資組成包括以下幾種:
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
2.企業臨時外聘的專職培訓師或者大學講師等。
第四章 培訓實施
第十條 培訓管理部按照培訓計劃的部署,提前做好培訓相關準備工作,具體包括培訓場所安排、培訓講師聘請、培訓資料和教材的準備等。
第十一條 培訓前一周,培訓管理部負責向培訓對象發送《培訓通知》。《培訓通知》中應標明培訓項目、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師等信息,并要求企業管理人員簽收確認。
第十二條 企業管理人員培訓過程中,培訓管理部負責培訓現場的跟蹤管理,協助培訓師維持現場秩序。培訓現場如發生突發事件,及時處理。
第十三條 培訓管理部負責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的現場簽到工作,確保準確記錄到場人數。
第十四條 培訓結束后,由培訓管理者統一組織對參加受訓的企業管理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記錄到員工培訓檔案。
第五章 教育深造
第十五條 本公司每年會組織3~5人赴全國知名大學的MBA學院進行學習進修。
第十六條 參與進修人員的確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由公司高層領導指定;二是由企業管理人員自己申請。
第十七條 參與進修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公司服務滿三年者。
2.有志于為公司繼續奮斗者。
3.進修前的知識水平達到MBA入學要求者。
4.上一年度績效考核為優秀者。
第十八條 教育深造申請程序
1.由企業管理人員向培訓管理部提交培訓申請。
2.培訓管理部對企業管理人員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要求者,但本人有強烈培訓愿望的,須經總經理特批方可參加教育深造。
3.培訓管理部對合格的企業管理人員進行篩選,合理控制教育深造人數。
4.培訓管理部確定最終名單后,交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批準后,由培訓管理部負責組織外出教訓深造事宜。
第十九條 培訓合同
參加公司組織的教育深造者,其費用由公司報銷,但企業管理人員必須與公司簽訂五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和《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中應列明雙方的權利義務、參與培訓的企業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1.培訓結束后,在本公司服務不滿一年離職的,需退還全部培訓費用及培訓期間的薪酬。
2.培訓結束后,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年,但不滿三年離職的,需退還80%培訓費用。
3.培訓結束后,在本公司服務滿三年,但不滿五年離職的,需退還50%培訓費用。
4.培訓結束后,在本公司服務滿五年離職的,無需償還任何培訓費用。
第二十一條 培訓成果管理
1.參加外出教育深造的企業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相關的合格證書或教育學歷證明,否則,培訓經費公司只承擔50%。
2.參加外出教育深造的企業管理人員所獲得的知識為本公司所有,因而,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結束后,應將所學知識匯總成學習成果報告,交培訓管理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培訓管理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改。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