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兩大基本規律—教育的兩大基本規律,并闡述二者的相互關系
論教育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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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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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社會政治和經濟的反映,是培養人的活動,是“傳道、授業、解惑”的過程,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得到發展,以適應社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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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尋找思想:思索教育的本源問題。
為什么要教學生,應該教給學生什么?能夠教給學生什么?怎么教?要有清晰而堅定的價值觀,堅持教育規律和原則。
1.定義:教育是一種提高人的綜合素質的實踐活動。
教育是一種思維的傳授。教育當以客觀、公正的意識教化于人,豐富人的思維,而使其逐漸成熟、理性,擁有正確的思維認知,這就是教育的根本所在。教育是教書育人的過程。教育的實質是培養人的分析能力和提高人的知識、技能水平。教育的本質是促進人的個性全面發展,使人成為真正的人,做對社會有用的人。
2.點亮人心:教育為未來生活做準備。
斯賓塞說“教育就是通過一定的手段,把某種本來潛在于身體和心靈內部的東西引發出來。”教育應該是踏踏實實做事,教育不是挖掘分數的機器,不是升學的工具,不是謀取職位的階梯,是豐富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的載體。要站在較高的理論層面上對教育的終極價值進行哲學思考,方能破解當前的理論困境。
3.價值限定:教育遵循自然。
亞里士多德:“教育的兩個基本規律--教育要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教育要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的需要。”教育是人對人的素質發展的一種價值限定,其本質實質上是使人社會化的過程。古往今來的哲人都強調,學習是為了發展個人內在的精神能力,從而在外部現實面前獲得自由。教育的真正意義,是培養你的智慧,借助它找出所有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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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哲學思考:教育即“生活、生長”和“經驗改造”。
教育的本質是把知識、技能、思想、價值觀和文化傳統傳授給受教育者,改變其認知水平和活動能力,培養其創新能力的過程。
1.對教育終極價值的哲學思考。
教育的核心是育人。杜威強調教育在改進社會方面的效用,主張“做中學”,從“知行合一”思想出發,強調學校應當把單純的以知識為中心的教育轉移到兒童的活動上來,依照學生發展規律,運用所學知識逐漸發展兒童的能力,直到他能教育自己為止。讓學生擺脫現實的奴役。讓老師飾演好指導者、合作者、設計者、學習者、研究者這些角色。
2.教育是培養人的社會實踐活動。
列寧是把綜合技術教育當作人的全面發展的條件,因此,把它多次列入黨的綱領中,例如1919年俄共(布)八大黨綱中就有這樣兩段文字:“對17歲以下的全體男女兒童實施免費的和義務的普通教育和綜合技術教育。……對17歲以上的人廣泛開展跟普通綜合技術知識相聯系的職業教育。”教育旨在提高公眾的智力修養,為大眾志向提供目標,拓展時代的思想內容,推進政治權力的運用。
3.教育的本質是人的身心需要和人的現實規定之間矛盾的調合物。
亞當?斯密把人的經驗、知識、能力看做是國民財富的重要內容和發展生產的重要因素。認為人類的才能與其他任何資本,同樣是重要的生產手段。其思想體現在《國富論》中。指出:“學習一種才能,須受教育,須進學校,須做學徒。這些才能,對于他個人自然是財產的一部分,對于他所屬的社會,也是財產的一部分。教育的中心是人。人的身心需要與社會、自然之間存在著不適應的矛盾,而教育則正是解決這種不適應矛盾的必要手段和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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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本質:提高生命的質量和價值。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報告《反思教育:向“人類共同利益”觀念的轉變?》所說:“教育應以人文主義為基礎,以尊重生命和人類尊嚴、權利平等、社會正義、文化多樣性、國際團結和為可持續的未來承擔責任。”
1.教育悖論:以分數為標尺的選拔手段與完善全面自由發展目標難以有機統一。
現實總是令人遺憾的。我們當中太多人已經習慣于沿著那一成不變的“典型成功道路”前進:中考,高考,考研,出國……數不清的人們在埋頭趕路。走在前面的已然迷失,跟在后面的卻還未開始思考。這不應該是一個國家、一個時代的精神。教育應哺育這樣一群學子:現實者不功利,理想者不空談,仁愛者不軟弱,剛直者不偏激;每個人都是盡責的公民,都能為他人的幸福拓展縱深。
2.破解困境:讓學生擺脫現實的奴役。
教育本質是指教育的內在要素之間的根本聯系和教育作為一種社會現象的根本特征。教育應該注重培養學生的創造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批判性思維,因為這些能力將幫助他們在未來的職業生涯中取得成功。教育引導學生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教育的本質是促進個體的全面發展,使其成為一個有為社會做出貢獻能力的人。
3.大道至簡:讓教育回歸教育的本質。
教育箴言:教育是人的靈魂的教育,而非理性知識的堆積。教育的本質是促進人類生命個體健康成長,實現生命個體由自然人向社會人的高度轉化。教育本身就是一個靈魂喚醒另一個靈魂。有靈魂的教育意味著追求無限廣闊的精神生活,追求人類永恒的精神價值:智慧、美、真、公正、自由、希望,建立與此有關的信仰,給予并塑造學生的終極價值,使他們成為有靈魂、有信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