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教育,法學教育經歷簡述100字
[摘 要]《關于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為新時代深化法學教育改革提供了科學指引和基本遵循。立足法治中國建設實踐,推動法學教育高質量發展,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構建中國自主的法學知識體系,不斷優化法學學科體系,促進法學院校內外部的育人聯動。
[關鍵詞]習近平法治思想;法學教育;法治人才;高質量發展
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承擔著為法治中國建設培養高素質法治人才、提供科學理論支撐的光榮使命,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2023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著眼于黨和國家發展大局,對新形勢下推進法學教育高質量發展作出了重要部署。《意見》是新時代加強法學教育、繁榮法學理論的行動綱領,為今后一個時期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法學院校,培養大批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人才指明了方向。
法學院校作為開展法學教育與法學理論研究的主陣地,要深刻認識黨和國家賦予法學教育的重大使命,全面貫徹落實《意見》的工作要求和目標任務,自覺承擔起新時代加強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重任,持續完善法學教育體系,為推動法學教育高質量發展貢獻高校力量,展現高校作為。
強化思想引領,筑牢高質量發展之基
思想引領是我們黨干事業、謀發展的前提和關鍵,是“牛鼻子”。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全力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取得重大進展。在這一偉大進程中,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也為新時代法學教育指明了正確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學教育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領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陣地,教育引導廣大法學院校師生和法學理論工作者做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范實踐者。
《意見》對法學教育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強化思想引領指明了方向。為落實《意見》要求,應從以下方面加強法學教育的思想引領:
一是深入研究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創性貢獻,不斷豐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發揮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機構作用,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理化闡釋、學術化表達、體系化構建作為首要任務。將馬克思主義法學基本原理同中國法治建設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相結合,構建中國自主的法學知識體系,為法學教育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撐。
二是大力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理論研究成果向課程體系、教材體系、教學體系轉化。集中重點法學院校的“優勢兵力”,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概論”必修課以及相關教材建設;與法治工作部門開展課程協同建設,聯合開設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實踐相關課程;加大習近平法治思想相關課程師資的培訓力度,建設思想政治過硬、業務能力精湛的教師隊伍;打造習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課程公開課,使全國各法學院校都能共享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優質課程。
三是強化法學專業課程思政建設。通過在本科課程設置、課堂教學、教材建設等環節突出課程思政內容,在研究生入學考試和國家司法考試中設置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考試內容,在研究生各學科方向的基礎課設置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課程模塊等途徑,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與各門法學專業課程有機結合,全面融入高素質法治人才培養的各個環節。
優化學科體系,形成高質量發展之局
學科體系是知識體系構建和人才培養的前提。《意見》將“優化法學學科體系”置于“加快完善法學教育體系”專章的首位,足以彰顯法學學科體系在法學教育中的基礎性地位。我國現有法學學科體系是歷史形成的產物,在改革開放以后主要形成了以法理學、法史學為基礎學科,以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等為主干學科的傳統學科格局。但法學作為極具實踐性的學科,來源、扎根于豐富多樣的法治實踐,也需要根據實踐發展不斷優化其學科體系,確保法學學科體系能夠為新時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因此,法學學科體系需要保持適度開放性,在實踐中不斷錘煉和形成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學學科體系。
《意見》提出了“構建自主設置與引導設置相結合的學科專業建設新機制”的基本原則,并對加強傳統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涉外學科建設等提出了具體要求。各地法學院校可以根據自身服務國家戰略的目標,適應區域法治人才的需求,遵循“自主設置與引導設置相結合”的原則,因地制宜設置相關學科專業。法學院校可以從以下方面協同推進法學學科體系的優化:
一是推進傳統學科轉型。長久以來,基礎學科及其他傳統學科持續不斷地為法學教育和法治實踐提供有益支持,但面對法治實踐的不斷發展,也呈現出知識老化、方法陳舊等問題。因此,傳統學科需要立足中國實際,從思想變革、知識更新、方法創新、體系升級等方面拓展學科內涵、擴充知識容量、加快理論更新,更好地融入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同時也在創新發展中獲得持久的學科生命力。
二是加快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發展。回應社會發展和法治實踐中的新需求、新問題是優化法學學科體系建設的應有之義。《意見》對推進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發展提出了具體要求:回應黨全面領導依法治國的要求,加強黨內法規學、紀檢監察學建設;回應法治建設新要求,分類推動新興學科發展,對于學科范疇已經基本成熟的立法學、文化法學、教育法學、國家安全法學、區際法學強調加快學科建設,對于學科范疇正在迅速形成的社會治理法學、數字法學等新興學科強調加快發展;回應社會生活的復雜性,推進“法學+社會科學”與“法學+自然科學”的學科融合發展。法學院校要緊跟當代法治實踐前沿,發揮中國法治實踐先行優勢,確立起我國在新一輪法學交叉學科建設上的主導權和話語權。
三是重視涉外法治學科發展。新時代法學學科建設不僅要服務于國內法治建設,也要服務于涉外法治建設。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內容,涉外法學則是推進涉外法治建設的重要支撐力量。為此,《意見》明確提出,“完善涉外法學相關學科專業設置,支持能夠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高等學校按程序設置國際法學相關一級學科或碩士專業學位類別,支持具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的高等學校按程序自主設置國際法學相關二級學科,加快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精通國際法、國別法的涉外法治緊缺人才。”由于國際法、國別法涉及領域較為復雜,為切實提升涉外法治建設的能力,可以考慮由有關部門根據各法學院校的特點,加強對涉外法治領域學科布局的引導,加快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精通國際法、國別法的涉外法治緊缺人才,為依法維護我國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提供智力支持。
深化育人聯動,提升高質量發展之效
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承擔著為法治中國建設培養高素質法治人才的使命。構建中國自主的法學知識體系,培養造就更多具有堅定理想信念、強烈家國情懷、扎實法學根底的法治人才,要以構建育人聯動機制為突破方向,增強校內外教學資源、教材、教師等教育要素的聯動,構建課堂教學、實踐教學、教材引導、教師教育多維一體的育人聯動格局。其中,健全教學體系、教材體系和師資隊伍是重要的著力點;形成育人聯動的協同力是破解現有問題的關鍵點。結合《意見》的具體安排,可以從以下方面深化育人聯動,促進法學教育高質量發展:
一是要創新教學協同機制,打破人才培養要素之間存在的機制壁壘, 形成健全的教學體系。在課程體系方面,需要以培養德法兼修的高素質法治人才為目標,根據各法學院校的學科發展定位和學科布局,設計具有適用性的課程體系。在教材體系建設方面,在抓好用好法學類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的同時,可以鼓勵重點法學院校展開協同攻關,積極開發新形態教材,不斷提升教材質量,構建中國特色法學教材體系,充分反映全面依法治國發展成就。在教師隊伍建設方面,著重從政治標準、專業標準、師德師風等方面建立法學教師遴選和評價標準,打造政治立場堅定、法學根底深厚、熟悉中國國情、通曉國際規則的高水平專兼職教師隊伍,保障法學教師當好高素質法治人才培養的“領路人”。
二是發揮法律實踐對人才培養的支撐作用,形成法學院校與法治工作部門的可持續性互動機制。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要處理好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打破高校和社會之間的體制壁壘,將實際工作部門的優質實踐教學資源引進高校,加強法學教育、法學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實際工作者之間的交流。”《意見》強調教育與行業協同育人,要求推動法學院校與法治工作部門深度銜接。深度銜接不僅要從人員互聘、學生實習實訓等微觀層面展開,在中觀層面也需要讓法治工作部門實質參與到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教材和課程建設中,更需要在培養質量認證體系、實務貢獻認定標準等宏觀層面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充分激活多元化教學資源的內在動力,打造專業課教學與實踐教學協同育人新模式,提升法學教育質量。
新時代新征程上,法學院校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以貫徹落實《意見》為契機和抓手,積極構建內容科學、結構合理、系統完備、協同高效的法學教育體系和法學理論研究體系,書寫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高質量發展的新篇章。
【作者楊燦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
原載2023年第15/16期《中國高等教育》
作者:楊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