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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無證幼兒園專項治理工作
實施方案公布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和《遼寧省學前教育條例》精神,進一步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維護學前教育管理秩序,促進學前教育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開展無證幼兒園專項治理工作,現就治理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治理任務包括:
準入一批
符合基本辦園條件標準的無證幼兒園
對符合辦園標準的無證幼兒園,按照相應程序進行審批,頒發辦園許可證。對辦園者法律意識淡漠、主觀上不接受政府部門管理、未辦理辦園許可證的,依法要求其在規定時限內辦好許可證,并辦理相關登記,逾期不辦者予以取締。
整改一批無重大安全衛生隱患
但存在一定問題的無證幼兒園
對園舍建設、保教設施配備、安全設施、教師隊伍建設、保教質量等方面存在一定問題,但經過整改可以達到辦園標準的無證幼兒園,要限期進行整改,凡是通過整改達到標準的,按程序對其進行審批,頒發辦園許可證。在期限內未完成整改或未達到整改要求的,予以取締。
取締一批缺乏基本辦園條件
存在重大安全衛生隱患的無證幼兒園
對租用沿街商鋪、居民樓或農村民居,無戶外活動場地,無消防設施和安保人員,辦園隨意性強,教職工配備不足,設施設備配備簡陋,存在嚴重安全、衛生隱患,不符合辦園標準,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堅決予以取締。
治理步驟
摸底排查階段
(2020年5月末前)
各地要按照《遼寧省幼兒園辦園標準(試行)》(遼教發〔2011〕5號)明確的辦園條件標準,對轄區內的無證幼兒園進行核查和分類處理,確定擬準入、整改和取締對象名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進度表。無證幼兒園及其治理情況應及時錄入全國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
分類治理階段
(2020年6—10月)
對在摸底排查中發現的無證幼兒園,各區市縣(先導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準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締一批”的原則予以妥善治理。治理過程中,教育部門要主動聯合發改、公安、消防、衛健、市場監管、城管、鄉鎮(街道)政府等單位和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明確、密切配合,對無證園在收費、園舍消防安全、食品經營、衛生防疫等方面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聯合執法。對被取締的無證幼兒園要進行公示公告,妥善做好被取締無證幼兒園在園幼兒的分流疏導及幼兒家長政策宣傳工作,防止被取締的無證幼兒園再次開班招生。
總結建制階段
(2020年11月末前)
各地區要積極總結治理工作經驗,建立健全無證幼兒園早期發現、早期干預等監控機制和聯合執法、政策引導等整治機制,防止出現新的無證園。
來源:半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