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中公教育怎么樣_臨沂中公教育聯系方式
案情簡介
近日,消費者李先生向連云港市消保委投訴稱,2022年6月23日與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報名參加了教師招聘培訓班。雙方合同約定,如筆試、面試任意一項未通過,中公教育都會在45天內全額退款。考試結束后,自己“未上岸”,但沒想到的是,當提交申請辦理退費時卻遭遇“遲遲不退”。多次與工作人員溝通,最后對方承諾于2023年6月14日前退費,但眼看已經到了約定日期,中公還是未能退款。
(圖片來源于網絡)
本著對教學機構經營困難的理解和信任,又答應對方分期退款,可對方一拖再拖將近一年過去了,還是毫無音訊。無奈之下,李先生再次與工作人員溝通退款事宜,但竟被告知不能退費,無法履行合同承諾。“我這筆錢是通過中公教育的惠學貸款獲得,貸款到期日就是2023年6月14日,如款到期未還,對征信等都會有影響,現在這種情況給我帶來了很大困擾。”李先生十分著急。
處理過程與結果
急消費者所急,針對學員反映的情況,連云港市消保委立即約談了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公教育)負責人張校長。 張校長表示:近期總公司資金緊張,退款有所延后,但一直都在積極處理這個事情,并沒有要惡意拖延,現在退款由北京總部統一支配,將會盡快聯系總部為學員退款。
連云港市消保委投訴部主任單曉生指出,中公教育沒有按照合同約定退款,已構成違約行為。法律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賠償責任,中公教育應盡快為消費者退款。
經調解,被投訴方同意全額退款,一起長達一年的糾紛圓滿畫上句號,投訴人表示非常滿意。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案例評析
本案中,雙方簽訂合同后,消費者按照約定履行了付款義務,但培訓機構沒有按照協議履行自身義務及時退款,構成違約。同時又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繼續違約,讓消費者被迫等待退款,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賠償。
同時,中公教育的合同不僅缺少出現退費超時如何處罰的相關條款,而且還有一些限制退費的條款,包括學員棄考、成績作廢等情形不退費。這類“考不過包退費”的合同暗藏玄機,對合同雙方的約束存在不平等。
今年來,全市消保委組織已經受理多起涉及中公教育的退費投訴,為有效處理中公教育退費糾紛,市消保委不僅多次約談被投訴方相關負責人,同時建立了線上溝通調解微信群,在全市范圍內形成合力,較好地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消費提示
連云港市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中公教育退費糾紛投訴較多,消費者要謹慎選擇;在選擇其他教育培訓機構時,要選擇取得相關部門核發的辦學許可的培訓機構。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了解課程設置、師資要求、違約責任、退費規則等重要條款后慎重簽字;不要聽信培訓機構營銷人員對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的承諾;同時,不要通過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方式向個人賬戶繳納任何費用,繳納費用時要核對收款賬戶名稱與培訓機構名稱是否相符并要求開具正規發票,便于權益受到侵害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連云港市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