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繼續教育;高等學歷繼續教育
個稅年度匯算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王阿姨是一名財務,最近正值個稅年度匯算期間,她對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產生了很多疑問:
申稅小微,我們財務每年都要進行會計繼續教育,是不是也可以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呢?
不是所有的繼續教育都可以扣除的哦~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范圍是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對學歷繼續教育,采取憑學籍信息定額扣除方式;對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采取憑證書信息定額扣除方式。
原來如此!現在繼續教育項目這么多,我如何知道哪些是屬于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范圍的呢?
可以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人社部發〔2017〕68號);也可以通過網絡端填報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時,在“證書名稱”選項中查看。
這下我都清楚啦!謝謝申稅小微了~
不用謝~看來大家對于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疑問還不少,那我就再帶大家復習下知識點吧!
政策解讀
01扣除類型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分為:
A.學歷(學位)繼續教育。
B.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
02扣除限額
A.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B.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03扣除時間
A.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B.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
例如:小王2019年3月取得了注冊會計師的職業資格證書,2019年未向單位提出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申請。小王可以在今年申報年度匯算時,填報扣除年度為2019年的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并在年度匯算中享受扣除。
04辦理時間
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自符合條件開始,可以向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提供上述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稅款時,按其在本單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計扣除額辦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05扣除主體
以納稅人本人為主。但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國發〔2018〕41號)規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06留存資料
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填報操作
1.下載并打開“個人所得稅”APP,登錄后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塊;
2.選擇【扣除年度】后,點擊【繼續教育】進行填報;
3.根據提示準備資料,進入填報界面;
4.確認基本信息,點擊【下一步】;
5.填寫繼續教育信息,選擇繼續教育類型;
A.選擇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填寫學歷(學位)繼續教育階段、當前繼續教育開始時間、當前繼續教育結束時間。
B.選擇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選擇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類型、證書名稱,填寫發證(批準)日期、證書編號、發證機關。
6.根據提示選擇申報方式點擊【提交】完成填報。
熱點問答
問1:哪里能查看符合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職業資格?
答:可以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查詢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也可以通過網絡端填報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時,在“證書名稱”選項中查看。
問2:沒有證書的興趣培訓費用可扣除嗎?
答:不可以。目前,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范圍限定學歷繼續教育、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訓之外的花藝等興趣培訓不在扣除范圍內。
問3:如果納稅人在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同時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如何享受繼續教育扣除?
答: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標準扣除,全年共計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且符合扣除條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但是,只能同時享受一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和一個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因此,對同時符合此類情形的納稅人,該年度可疊加享受兩個扣除,當年其繼續教育共計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問4: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是否連續計算?
答: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48個月包括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期連續計算。
問5:如果在國外進行的學歷繼續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能否享受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的扣除?
答:不可以。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可以扣除。由于您在國外接受的學歷繼續教育和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不符合“中國境內”的規定,不能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問6:參加自學考試,納稅人應當如何享受扣除?
答: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取得一門課程的單科合格證書后,省考委即應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具有考籍管理檔案的考生,可以按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規定,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問7:同時接受多個學歷繼續教育或者取得多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是否均需要填寫?
答:對同時接受多個學歷繼續教育,或者同時取得多個職業資格證書的,只需填報其中一個即可。但如果同時存在學歷繼續教育、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兩類繼續教育情形,則每一類都要填寫。
問8:不如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如果納稅人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顯錯誤,經稅務機關通知,拒不更正也不說明情況,稅務機關可暫停其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待納稅人按規定更正相關信息或者說明情況后,可繼續專項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規定追補扣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二十九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責令其改正;情形嚴重的,應當納入有關信用信息系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涉及違反稅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規的,稅務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一)報送虛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二)重復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三)超范圍或標準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四)拒不提供留存備查資料;
(五)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重要提示:
為確保您的合法權益,請務必認真、仔細、如實填報相關填報數據,并對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在辦稅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登錄稅務機關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查詢辦稅操作指南,或聯系當地稅務機關、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切勿輕信非官方或非專業人士的所謂“退稅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