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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繼香港各公共圖書館下架復檢“港獨”書籍后,香港教育局表態,學校圖書館應移除涉危害國家安全的閱讀材料。
據“巴士的報”7月6日報道,香港教育局表示,無論是否有香港國安法,學校提供給學生的閱讀材料均不應涉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學校提供給學生的閱讀材料,不論圖書館內外,均應配合課程,內容合適及具備質素。學校因應學生的學習需要定時復檢圖書,這是恒常工作,不單是圖書館主任的工作。
教育局指出,香港國安法的目的是防范、制止和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香港人繼續依法享有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
教育局強調,因應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這四類行為為罪行,學校管理層及教師應適時檢視各項“學與教”材料,包括圖書,如發現內容有過時或有機會涉及上述四類罪行,除非是在“正向教導學生國家安全的意識及個人作為國民維護國家安全責任”的背景下闡釋,否則一如涉及其他嚴重罪行或道德上社會不接受的行為,在正向教導學生和保障學生的大前提下,理應將它們移除,并重新選材。
教育局表示,學校可繼續依照教育局有關選擇閱讀材料的指引,為學生準備圖書。基于校本管理的原則,學校無需提交圖書館藏書目錄予敎育局審評,故難以評論個別書籍,但學校一向在選取學與教資源方面擔當把關的角色,如有任何問題,教育局會嚴肅跟進。
此前,香港特區政府已對公共圖書館的“港獨”書籍亮出“紅牌”。據香港“東網”7月4日報道,公共圖書館再次檢查部分政治人物及涉本土政論書籍,暫時不予外借或預約。相關書籍包括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公民黨議員陳淑莊、以及提出所謂“香港城邦論”的泛暴派重量級人物陳云的書籍。
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發言人表示,館藏圖書需符合香港法律的規定,不能有鼓動讀者犯法的內容和建議,表示圖書館會復檢有關書籍,以確保資料符合館藏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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