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區教育局-金平區教育局領導班子一覽表
6月20日晚,汕頭市金平區教育局發布2024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明確秋季小班新生入園年齡為3周歲,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重申幼兒園不得設置提前教授小學課程內容的學前班。
去年8月臨近秋季開學,金平區教育局發布了《關于嚴禁違規開辦學前班的公告》,明確將進一步清理學前班及幼小銜接班,禁止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開展以語文、數學、英語等小學課程為內容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教學培訓活動,并歡迎社會各界對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據悉,金平區教育局會將本地區已取得辦園資格的幼兒園名單向社會公布,在招生期間設立咨詢投訴電話。此外,托班的開設,也納入備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督促有開展托班服務的幼兒園按照國家、省和市的要求積極做好備案工作,切實做到開辦就備案、不備案不收托。屆時,家長可通過教育局公布的名單查詢幼兒園是否具備開辦托班的資格。
對于社會普遍關注的招生流程和收費事項,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幼兒園的招生簡章(廣告)內容應實事求是,應當包含辦園性質、地址、辦學許可證編號、辦學基本條件、計劃招生人數、收費項目及標準、資助辦法、招生服務指引、咨詢電話等內容,明確招生時間、地點、方式、流程,并報金平區教育局備案,按照核準的招生范圍、規模和班額招生。
工作方案明確,不得對幼兒進行入園前的考試或測查,要遵守市、區幼兒園收費的相關規定,不得在規定范圍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標準,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
全文
根據《汕頭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做好2024年金平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則
(一)適齡優先。幼兒園適齡幼兒一般為3周歲至6周歲,應當優先滿足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
(二)免試入園。幼兒園招生實行免試入園,除健康檢查外,不得對幼兒和家長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三)公平公正。堅持依法依規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開、平穩、規范進行。
二、招生對象
(一)2024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園年齡為3周歲,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
(二)幼兒園招收的適齡幼兒以本區戶籍為主,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可適量招收非本區戶籍的適齡幼兒。集中招生結束后,如有富余學位,可隨時補招。
三、招生程序
(一)區教育局根據《汕頭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結合我區實際,制定金平區招生方案,開展政策宣傳引導,組織各類幼兒園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要求開展招生工作。幼兒園應當按照金平區招生方案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幼兒園不得設置提前教授小學課程內容的學前班。落實好報名、資格審核、注冊、入園等環節的管理和服務,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安全、平穩、規范。集中招生結束后,如有富余學位,可隨時補招。
(二)公開招生信息。區教育局將本地區已取得辦園資格的幼兒園名單向社會公布,在招生期間設立咨詢投訴電話。幼兒園的招生簡章(廣告)內容應實事求是,應當包含辦園性質、地址、辦學許可證編號、辦學基本條件、計劃招生人數、收費項目及標準、資助辦法、招生服務指引、咨詢電話等內容,明確招生時間、地點、方式、流程。招生簡章(廣告)應當報區教育局備案,按照核準的招生范圍、規模和班額招生,強化招生信息、招生廣告宣傳等方面的備案管理。不得做誤導群眾的宣傳和虛假承諾。要及時通過幼兒園網站、幼兒園公示欄等多種途徑公告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幼兒家長的知情權,并提供必要的咨詢服務。
(三)規范招生流程。幼兒園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進一步簡化招生入學辦理手續和證明事項,優化招生工作流程,及時解決招生中出現的問題,維系良好的招生報名秩序。要靈活采取線上線下報名方式。不得對幼兒進行入園前的考試或測查。要遵守市、區幼兒園收費的相關規定,不得在規定范圍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標準,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幼兒園要于招生報名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錄取結果告知幼兒家長,沒有錄取的幼兒家長應當及時告知。幼兒入園前,應當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四、工作要求
(一)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督促有開展托班服務的幼兒園按照國家、省和市的要求積極做好備案工作,切實做到開辦就備案、不備案不收托。
(二)做好政策性照顧和享受資助政策幼兒報名組織工作。各幼兒園要按照國家、省和市政策性照顧政策做好各類人員子女入園組織工作。要根據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工作政策的規定,為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園提供便利;要根據學前教育資助政策的規定,落實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的政策宣傳服務和資助,繼續實行殘疾兒童少年學前三年教育免費制度,并按要求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完成受資助學生資格認定、審核,以及各類資助項目受助情況的錄入、審核等工作。
(三)及時向港澳臺幼兒發布招生指引信息。持有香港、澳門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或其隨遷子女來我區接受學前教育的,按照“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原則,平等享受當地隨遷子女入園相關政策和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對臺胞子女在幼兒園就讀按區教育局的有關規定入園。做好招生工作咨詢答疑,指導家長有序報名,著力滿足包括港澳臺幼兒在內的常住適齡兒童就近入園需求。
請各幼兒園要認真貫徹上級部門關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本園實際,安排和落實好幼兒園招生的各項工作,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各幼兒園的招生方案、簡章(廣告)應在招生前報區教育局備案。
南方+記者 辛均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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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辛均慶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