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試行)
專業簡介1·是什么特殊教育主要研究教育學、特殊教育學、心理學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包括手語、盲文等,在特殊學校對有特殊需要的兒童進行教育教學、行為矯正、心理輔導以及關懷關愛等。特殊兒童包括視力、聽力、語言、肢體、智力、精神殘疾的兒童。 關鍵詞:手語 盲文 殘疾兒童 聾啞學校2·學什么《特殊教育學》、《特殊兒童評估》、《特殊兒童病理學》、《教育聽力學》、《特殊兒童早期干預》、《特殊學校教材教法》、《殘疾兒童康復教育》、《心理測量及特殊學校實踐》 部分高校按以下專業方向培養:康復、手語、教育康復、手語翻譯、動作與言語康復。3·干什么特殊學校:特殊教育教學; 殘聯類單位:殘疾人康復、文職工作。
二.考試內容高起本:
文史類:語文、數學(文)、英語、綜合(史地)。
理工類:語文、數學(理)、英語、綜合(理化)。
高起專:
文史類:語文、數學(文)、英語。
理工類:語文、數學(理)、英語。
專升本:根據專業類別,考試科目有所不同
文史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漢語言文學、英語、中藥學等專業)
藝術類:政治、英語、藝術概論(額外加考2門)。(音樂學、美術學、藝術設計類等專業)
理工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一)。(計算機、土木工程、機械設計、通信工程等專業)
經管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二)。(藥學、人力資源管理、會計、金融、財務、管理類等專業)
法學類:政治、英語、民法。(法學、思想政治教育等)
教育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教育學、小學、學前教育)
農學類:政治、英語、生態學基礎。(林學、園林、動物醫學等)
醫學類:政治、英語、醫學綜合。(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醫學檢驗、康復治療等)
三特殊教育專業報考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