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教育局電話(河南省洛陽市教育局電話)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寒假
于2024年1月27日始
至2024年2月25日止
普通高中學校寒假
于2024年2月3日始
至2024年2月25日止
事關寒假培訓
洛陽市教育局發布提醒、舉報電話
此前
教育部發布
寒假期間加強藝考培訓監管
洛陽市教育局寒假培訓溫馨提醒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
為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行為,營造讓學生家長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訓消費環境,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切實維護學生及家長合法權益,洛陽市教育局在寒假來臨之際就校外培訓溫馨提示:校外培訓有風險,報班需謹慎。
一、努力克服焦慮情緒
每個孩子都有適合自己的路,寒假過得是否充實并沒有標準答案和參考答案。寒假期間,作為家長應該以積極、理性、自信的態度面對子女的學習教育問題,積極追求有意義、有價值、有質量的教育,對于假期販賣教育焦慮的行為應該予以堅決抵制,面對各種“焦慮營銷”,家長們或許也可以適當提升對焦慮的鈍感,保持一雙慧眼和一顆有定力的心,用心灌溉,靜待花開。
二、警惕機構虛假宣傳
不輕信、不盲信培訓機構的廣告宣傳。部分培訓機構為降低成本,找一些有教師資格證的年輕人甚至是在校大學生,通過包裝化身“特級教師”“名師”,以虛假宣傳誤導或者誘導消費者。建議家長“擦亮眼睛”,實地考察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辦學場所、師資力量、經營情況、教學內容是否與宣傳相符等情況后再作決定。
三、審慎選擇培訓機構
家長和學生如有非學科類培訓需求,應理性選擇培訓機構。要通過教育部開通的“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查驗培訓機構的證照情況,并查看收費是否公示上墻,即收費項目、標準等應在校外培訓機構顯著位置公示。
四、簽訂規范服務合同
合同糾紛是消費者反映最為集中的問題,家長在繳納培訓費前,要拒絕霸王條款,要與校外培訓機構簽訂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明確約定培訓項目、培訓收費、退費規則、退費方式、違約責任等,同時妥善保管好正規發票等證據,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五、合理支付培訓費用
為降低消費風險,請不要一次性繳納或以充值等形式繳納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培訓費用,非學科類培訓一次性繳費不超過5000元。請家長務必抵制校外培訓機構以各種優惠、折扣、送課等方式誘導超標超期超額繳納費用,務必將費用支付給培訓機構除預收費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切勿將款項轉賬至個人賬戶(包括微信、支付寶)。
六、依法正當維護權益
若與培訓機構發生糾紛,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如合同未規定或對合同規定有異議,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可請相關部門調解;若調解不成,建議家長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請廣大學生家長提高消費權利意識,提升消費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違規培訓,對違規培訓進行監督舉報,共同營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訓消費環境。
違規培訓隨手拍二維碼,掃碼即可投訴舉報!
教育部:
寒假期間加強藝考培訓監管
寒假是機構開展集中住宿藝考培訓期,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重點關注機構開展集中住宿培訓的情況,落實好機構消防、安保、場地和條件配備等要求,及時掌握轄區內學生參訓情況,確保培訓安全。
通知要求,要著重維護招生考試秩序,嚴查培訓機構聘用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職教職工及考試命題、評分(卷)的專家評委等參與藝考培訓,或與教師、評委等內外勾連、利益輸送、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法行為;要嚴查嚴禁藝術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等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通知,各地要健全校外培訓執法體系,嚴格規范公正文明開展執法。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排查,嚴防嚴查隱匿在酒店、咖啡廳、居民樓等場所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強化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管理,用好網格化綜合治理體系,嚴厲打擊以“家政服務”“眾籌私教”“游學研學”“冬令營”等名義進行變相違規培訓。
通知指出,要加強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嚴格落實預收費不超過5000元的上限要求,預收費須全部進入本機構收費專用賬戶,鼓勵培訓機構采取先提供培訓服務后收費方式運營。加大“校外培訓家長端”APP應用推廣力度,通過致家長的一封信、家長會等方式,引導家長選擇合規機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洛陽市教育局、微言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