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教育局_株洲教育局幾點上班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面向2024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18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株洲市教育局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株洲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素養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服務期內的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面向2024屆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計劃180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詳見附件1)。 五、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教育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各環節相關信息均在株洲教育網進行發布。 六、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并對自己的填報負責。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報名時間和報名地點 招聘方于2024年3月12日8:30-17:00,在華中師范大學佑銘體育館設置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 (三)報名所需資料 1.《2024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報名表》紙質表(見附件2,必須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公章)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打印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應聘者須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 5.與崗位相關的其他資料。 (四)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或就業推薦表)填寫。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匯總》為準。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 2.應聘人員必須為通過全國統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學考試,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就讀,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于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的學生(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到2024年12月31日前畢業)。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應屆畢業生,可以視同為2024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3. 應聘人員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生還應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七、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分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 (1)資格初審。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在面談之后進行,根據面談環節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未達比例的,則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主要查驗應聘人員的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書(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公章)、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者,按面談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八、考試 (一)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經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談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面談:由各招聘學校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職業認知、儀表儀態、在校表現、語言表達和交流溝通能力等。總分100分。面談成績合格線為80分,未達8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面談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 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綜合分析的能力等。總分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說課)成績合格線為80分(含80分),未達到80分者不能進入簽約環節。 (三)考試時間與地點 面談:于2024年3月12日8:30-17:00在華中師范大學佑銘體育館進行。與現場報名同步進行。 面試:于2024年3月13日在華中師范大學進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四)簽約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面試成績排名先后(面試成績相同,面談成績高者入圍),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簽約人選。如有放棄資格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應聘人員準備好三方就業協議。簽約成功者進入體檢環節。 九、體檢與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涉毒毛發檢測。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由招聘單位商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按應聘同一崗位面試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十、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株洲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教育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實行誠信考試。應聘人員需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五)本次招聘的崗位情況、招聘條件、資格審查、面談等有關事宜,請咨詢各招聘學校。 十二、咨詢與監督電話 (一)咨詢 招聘學校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