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教育局官方網站,運城市教育局咨詢電話熱線
運城市2020年中小學招生政策正式發布,請跟小編看看今年的招生政策有哪些變化吧!
01
民辦與公辦同步同權,同時招生。民辦學校超額100%搖號
2020年起,全市中小學招生實行同步同權,共同發展的招生辦法。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發布招生計劃、同步信息登記、同步網上報名、同步審核報名材料、同步開展招生錄取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享有同樣權利,履行同樣義務,實現共同發展,進一步完善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招生制度,構建一視同仁、平等發展、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權的良性發展機制。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
優先保障援鄂醫療隊醫護人員子女入學
02
九年一貫制直升名額
在民辦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連續就讀滿六年且有本校學籍的應屆小學生可直升本校初中。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初中招生結果;小學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不超過初中招生計劃的,應全部錄取,初中空余計劃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組織招生。各縣(市、區)應提前向社會公布學生可直升初中的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名單。
03
高中階段招生范圍調整
中心城區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50%面向鹽湖考區參加中考的學生,50%面向其余12個縣、市。
義務教育階段招生
2020年起,全市中小學招生實行同步同權,共同發展的招生辦法。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發布招生計劃、同步信息登記、同步網上報名、同步審核報名材料、同步開展招生錄取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享有同樣權利,履行同樣義務,實現共同發展,進一步完善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招生制度,構建一視同仁、平等發展、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權的良性發展機制。
1.公辦義務教育中小學校招生嚴格按照“免試、就近、劃片、分配”的原則進行
各縣(市、區)教科局和各中小學校要深入貫徹《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精神,多措并舉促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確保公辦中小學學區覆蓋到區域內所有社區和行政村,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按時入學。要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相關信息,做到“八公開”,即公開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劃片范圍、公開報名條件、公開招生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咨詢方式、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各縣(市、區)教科局要指導各個中小學校通過校園網、微信平臺、公告欄、電子屏等多種方式及時公布本縣(市、區)和學校的招生政策。
全市所有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從7月5日起,通過市教育局開發的“運城市義務教育中小學校招生報名平臺”,以市為單位統一報名,以縣(市、區)為單位統一招生,任何學校不得提前組織報名、招生。學生或家長按照平臺公示的中小學服務區劃分情況,如實填寫戶口簿和房產證(居住證)等信息,按“兩證一致”要求進行登記,分批次錄取。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所屬初中、小學認真核對學生關鍵信息,按規定平穩、有序做好中小學招生工作。小學一年級學生應為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年滿6周歲的兒童,市域內本市或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可在網上申報服務區公辦中小學校。任何學校不得接收2020年8月31日前未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初一年級招生對象為我市或在外地就讀小學的本市戶籍學生,統籌安排相對就近入學。
2.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
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國家普通中小學設置標準合理控制區域內民辦中小學辦學規模。按照省定辦學標準,重新核定轄區民辦中小學辦學規模,確定2020年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按照省教育廳要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范圍原則上為所在地縣級行政區域內招生。所在地縣級行政區域內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原則上不得跨縣域招生;未超過的且確需跨縣域招生的,必須經審批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書面批準,且不得跨市域招生。外省市學生就讀我市民辦學校的,在網上報名成功后需攜帶務工證明、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到學校進行現場核驗,核驗通過方可參與搖號。在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審批地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外來人員子女,可申請就讀當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各縣(市、區)要將所有民辦學校全部納入招生平臺統一報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由各縣(市、區)教科局及時向社會公布報名情況。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注冊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電腦搖號錄取,依搖號隨機產生的錄取序號一次性錄足。電腦搖號派位要全程錄像,各縣(市、區)教科局要主動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由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
在民辦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連續就讀滿六年且有本校學籍的應屆小學生可直升本校初中。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初中招生結果;小學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不超過初中招生計劃的,應全部錄取,初中空余計劃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組織招生。各縣(市、區)應提前向社會公布學生可直升初中的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名單。
3.認真做好特殊群體、特殊類型學生招生入學工作
優先保障援鄂醫療隊醫護人員子女入學,按照《關于對我市援鄂醫療隊醫護人員子女給與照顧的決定》,各縣(市、區)教科局要優先將援鄂醫療隊醫護人員子女就近就便安排到相對優質的義務教育學校就學,鼓勵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對援鄂醫療隊醫護人員子女減免學雜費用。
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入學按照“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的原則安排。凡父母或監護人同時具有當地公安部門簽發的《居住證》(一年以上)和流出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夫妻雙方同時進城務工證明的農民工子女,享受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的入學政策,就近安排在公辦中小學就讀。在運投資、經商等外來人員子女參照上述條件享受當地同等待遇。為響應市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號召,各中小學校要對市、縣(市、區)黨委、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大招商項目隨遷子女優先安排入學。
駐運武警和解放軍部隊子女就近安排在公辦中小學就讀。根據運城市雙擁辦有關精神,駐運部隊子女入學執戶口簿、父親(或母親)、出生證明到所在學區的公辦中小學報名并安排就學。各中小學校要認真落實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
認真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殘疾兒童少年原則上就近入學,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學生身體狀況,通過隨班就讀、特教學校上學、送教上門三種方式確保學生接受義務教育。鼓勵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任何學校不得拒收能夠在普通學校學習的殘疾學生。
普通高中階段招生
1.普通高中招生辦法。
全市實行“招生計劃公開、自主填報志愿、公平擇優錄取”的辦法組織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所有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高中)要按照市教育局統一規定的招生方式、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①招生方式:
到校生,即優質高中招生到校計劃。按照省教育廳要求,優質高中的60%招生計劃要分配到相應招生范圍的所有初中學校,完成率不低于90%。康杰中學到校生計劃錄取分數線不低于該校第一批統招線30分。運城中學、鹽化中學到校生計劃錄取分數線不低于該校第二批統招線30分。其它優質高中到校生錄取分數線不低于該校第二批統招線50分。
統招生,由市教育局根據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考生成績、考生志愿進行網上統一錄取。
②招生批次:
提前批次:完成特長生招生計劃。設兩個非平行志愿欄,第一志愿為省、市級示范高中,第二志愿為一般高中。未被錄取的特長生仍可參加普通計劃錄取。
第一批次:完成面向全市范圍的招生計劃。設兩個非平行志愿欄,招生學校為面向全市招生的部分優質高中學校。
第二批次:完成到校生招生計劃、公辦高中面向縣(市、區)的統招計劃和民辦高中招生計劃,按照平行志愿進行錄取。
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投檔后,適時對個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進行志愿征集,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③招生范圍調整:
中心城區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50%面向鹽湖考區參加中考的學生,50%面向其余12個縣、市。
2.特長生招生
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市教育局批復的體藝特長生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及有關規定進行招生。經市教育局批準認定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基地校可以打破區域招生限制,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則確定招生范圍。體藝特長生專業測試,由招生學校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監督下組織進行。特長生專業報名時間采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兩種方式,報名時間為7月11日-7月12日,專業測試在7月24日—7月25日期間完成。8月1日前,各學校將經本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的專業測試成績及排序報市教育局備案。普通高中特長生納入學校招生總計劃,實行計劃單列,招生數量一般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特長生報名及錄取辦法按照《2020年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3.高中對口幫扶政策。
依據市政府安排,繼續執行康杰中學對口幫扶夏縣中學,在夏縣中學設兩個“康中班”;運城中學對口幫扶絳縣中學,在絳縣中學設兩個“運中班”。
4.其它工作。
①考生網上自主填報志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代填,不得違背考生意愿限制和強迫考生填報志愿。民辦初中學生可報考戶籍所在地的公辦高中學校。
②享受到校生計劃優惠政策的學生必須是所在學校具有正式學籍且連續在該校就讀至少兩年以上的學生;往屆生不享受優惠政策;無初中學籍或學籍與實際就讀學校不符的,不享受優惠政策。城區學生在農村初中報名參加中考占用到校生計劃的作弊行為,取消錄取資格,并追究報名審查環節相關人員的責任。
③繼續實行往屆生加分制度。普通高中招收往屆生時要在應屆生錄取分數線上提高20分。中考應往屆學生的認定工作由縣(市、區)學籍管理部門和招生部門共同認定。
5.認真做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分流工作。縣(市、區)教科局和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職分流疏導工作的意見,大力宣傳近年來國家積極發展職業教育所出臺的就學、就業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引導學生選擇一條最適合自己發展、成長、成才之路,鼓勵學生報考職學校,努力掌握實用型技術,為國家和社會儲備技能型人才。
相關要求
繼續按照教育部“十項嚴禁”規定,嚴格規范學校辦學及招生行為。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1.鞏固普通高中規范招生成果。
各縣(市、區)教科局要充分發揮招生計劃的“杠桿”作用,持續規范公民辦高中協調發展,穩步降低民辦高中的招生計劃占比,對連續三年每年實際招生不足100人的普通高中停止安排招生計劃,不足200人的,積極引導其轉型發展或予以撤并。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將及時在新聞媒體和官網(http://www.yczk.org)公布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實時動態。無普通高中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不得參加全省統一的學業水平考試,由此造成的不能參加高考、無普通高中畢業證等責任由招生學校和學生本人承擔。
2.認真做好消除大班額工作。
各縣(市、區)要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縣級政府主體責任,按照《運城市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2020年9月,全市要完全消除55人以上大班額班級。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全部按照標準班額(小學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城鎮學校其它年級小學班額超過50人,初中班額超過55人的,學校不得接收轉學生。
3.加大“控輟保學”力度。
各縣(市、區)教科局要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做好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舉辦“國學班”“私塾”“讀經班”等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的行為。各公辦學校要主動對接學校服務區所對應的社區和派出所,摸清轄區內適齡兒童的入學情況,利用好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做好小升初學生對接,嚴防新增失學兒童。
4.實行均衡編班。
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校必須實行均衡編班、均衡配備教師制度。各中小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點班、實驗班、特長班等。各校要以電腦隨機派位或搖號等形式進行公開編班、教師配備等工作,接受家長和媒體監督。
5.建立招生預警機制。
各縣(市、區)教科局要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從2020年起,全市不再審批新增民辦基礎教育類中小學校。民辦中小學在校生占比高的縣(市、區)要積極整改,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合理調控公民辦學校比例,切實減輕群眾負擔。
6.嚴肅查處違規行為。
各縣(市、區)教科局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咨詢方式,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對屬地學校招生工作監管不力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未全部實行隨機派位錄取的,追究縣(市、區)教科局責任。
市教育局將于2020年秋季開學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招生入學工作專項檢查。對違規提前招生、違規宣傳高(中)考成績、違規亂挖優質生源、特長生招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查實,根據情節輕重,對學校或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給予約談、媒體曝光、通報批評、削減招生計劃、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并按干部管理權限依法依規追究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對查實的招生入學過程中的錢學交易、權學交易等行為進行黨紀政務問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強市建設大環境。
運城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