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伐財經—財經評論許樹澤
21世紀經濟報道見習記者 韓利明 上海報道由于藥品的特殊性,藥品價格一直都是社會關注的重點。而過去一段時間,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沖擊著醫藥市場秩序。
具體來看,各省份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存在數據編碼標準不統一,數據不互認,部分藥品價格不透明、不公開,各省份醫保局無法輕易獲取全國最低價,藥價虛高招標采購的問題難以破解。價格主管部門過去主要靠“發現一起、處置一起、具體問題、具體處理”。
北京大學醫學部公共衛生學院衛生政策與管理系教授吳明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不同地區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市場規模、物流成本不同等原因,掛網藥價存在價差是正常的現象,關鍵是要督促和引導企業糾正不公平高價和歧視性高價,使價差回歸到合理的區間。”
今年以來,藥價治理進一步升級。國家醫保局在1月發布《關于促進同通用名同廠牌藥品省際間價格公平誠信、透明均衡的通知》(下稱“《通知》”),為促進藥品價格透明均衡,國家醫保局推動“四同藥品”價格專項治理。目標到2024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四同藥品”省際間的不同平高價、歧視性高價。
隨著醫藥價格“全國一盤棋”,掛網價格治理持續深化。日前,國家醫保局發布消息顯示,4月16日至19日,國家醫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施子海帶隊赴湖南、廣東,調研藥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和掛網藥品價格治理工作,實地調研醫療機構和醫藥企業,座談聽取醫療機構、零售藥店、醫藥企業等相關負責人意見建議。
施子海指出,“要持續深化掛網藥品價格治理,消除省際間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并向縱深推進。要認真研究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立健全藥品全生命周期價格形成機制,加強不同渠道價格監督管理,引導企業自主合理制定價格,促進醫藥行業高質量創新發展。”
目前,在國家醫保局推動下,各省份積極響應落實,目前藥品掛網價格專項治理進入收尾階段,全國統一藥品大市場加速形成。如4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保局披露,自治區醫保局會同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全面梳理排查“四同藥品”掛網價格,730個藥品調整了價格,進一步消除了省際間藥價差異,藥品掛網價格治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我國藥品價格最早由國家發改委下設的醫藥價格處制定。其中,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等由政府定價,其余采用政府指導價和企業自主定價。2015年,發改委取消絕大多數藥品的政府定價,彼時各省份通過藥品招標采購和企業自主定價形成價格。”資深醫改專家徐毓才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指出。
徐毓才補充道,“2018年國家醫保局成立之后,對于符合條件的大品種實行集中采購;對于藥品價格較高的品種實行醫保談判采購。在集采和醫保談判之外,還有很多藥品,包括每日使用量花費不超過5元的中成藥和不超過3元的西藥等低價藥,由企業直接定價掛網。”
據一篇發布于《中國藥房》文章指出,對于集采中選藥品,各省份要求以中選價格作為掛網價,醫療機構直接按掛網價采購。對于國家談判藥品,各省份要求以談判價作為掛網價,對于國談的同通用名仿制藥,一般采取限價掛網的方式,即在協議期內的仿制藥,按不高于談判價掛網。
而藥品掛網采購的價格形成中,包括兩種形式,一是企業產品在全國首次掛網或無其他省級平臺現行價格,部分省份會參考醫療機構的議價結果掛網;二是企業產品在其他省級平臺已有掛網價,絕大多數省份采取“聯動+限價”的方式形成掛網價,即藥企在申報產品掛網時,需要與本企業產品在全國其他省份的價格進行聯動,并將聯動價作為掛網限價。
但由于藥品在各省份的運輸成本不同、不同醫療機構與企業的議價能力也不同,“四同藥品”(指通用名、廠牌、劑型、規格均相同的藥品)的價格在各省份有一定程度的上下浮動是合理的。但也存在個別企業利用政策漏洞,通過投機取巧等方式導致“四同”藥品在省際間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的現象出現。
國家醫保局曾發文顯示,2023年上半年,有關部門發現上藥第一生化涉嫌與武漢匯海醫藥、武漢科德醫藥、湖北民康制藥等3家企業合謀虛增原料藥成本數百倍,將感染危重癥患者常用藥品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的價格虛抬至2303元/支以上,該售價高于國外售價數十倍。
國家醫保局先后兩次約談上藥第一生化,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在各地的掛網價格從每支2303-2918元降至每支270元后,進一步降低至123元/支,累計降幅達95.8%以上。同時,上藥第一生化開展自查自糾,主動降低硫酸魚精蛋白注射液等17個藥品的掛網價格,平均降幅25.5%。
藥品的價格并非一成不變,藥價會為了適應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作出相應的調整。但其中也不乏藥價虛高的情況存在,吳明分析,“除正常的成本,價格高的藥可能給中間環節的點數高,藥品更好銷售。也不排除存在有些企業將不合理、不正當的銷售費用包含在藥品價格之中的問題。”
針對藥品價格領域存在的問題,監管層也及時跟進加強治理。早在2019年,國家醫保局就印發了《關于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強化對醫保基金支付藥品的價格監管和信息披露,正面引導市場價格秩序。
2022年1月,國家醫保局官微發文表示,強化醫藥價格監測,完善監測體系,擴大監測范圍和內容,加強醫藥價格監測能力建設,推廣監測信息數據應用。建立協同聯動機制,提升平臺間價格、信用評價、供應等數據聯通共享水平,推進形成全國統一開放的集中采購市場。
隨著國家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不斷完善,打通省際間信息壁壘的軟硬件條件逐漸成熟。2023年2月22日,國家醫保局下發《關于做好2023年醫藥集中采購和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省要對價格異常上漲、價格總體偏高或明顯高于全國低價的情形,及時開展函詢約談提醒,糾治不當價格行為。
2023年9月以來,國家醫保局統計分析各省藥品掛網價格的分布情況,把各個藥品分布集中、具有代表性的價格作為監測結果,統一推送給各地,幫助各地對潛在的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進行系統排查。2023年內,國家醫保局針對少數企業部分藥品壟斷控銷、虛增成本、以缺逼漲等問題,累計約談企業23家,涉及30個品種,約談藥品平均降價超40%。
也有不少藥品被撤網。河北省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發布22個藥品因不符合差比價規則或超同組1.8倍而被撤網;江蘇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服務網發布了2023年7月藥品預警,30個藥品因為價格差異超過10倍被評定為“紅三星”,而被暫停掛網。
2023年9月,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經過與河北、四川、福建三省平臺進行價格比對后,因未按要求聯動外省最低掛網價,有1234個擬取消掛網資格產品被“點名”,包括貝伐珠單抗、丹參片等大品種。同一個月,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通告暫停吉林敖東洮南藥業生產心腦舒通膠囊(規格:15mg)采購資格一年。
2023年第三季度,包括遠大醫藥、亞邦醫藥、九安藥業、方明藥業在內的四家企業,因相關藥品的醫療機構供貨價格高于限價或承諾價,先后在河南省醫保局發布致歉函。根據上述四家公司的核查結果,均表示因疏于對河南省當地醫藥配送企業的培訓交流與監督,致使配送企業超限價或承諾價配送給醫療機構。
在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建成應用之下,“四同藥品”價格進一步治理,全國統一藥品大市場建設加速。
根據《通知》,此次價格治理將通過匯總全國各省份集中采購平臺掛網銷售藥品的價格數據,重點對“四同藥品”,統計分布集中、有活躍交易的價格水平,作為監測結果推送給各省份的醫保局以及當地的藥品集中采購機構。
吳明分析,《通知》中明確提出“國家組織集采中選藥品在供應省份掛網價格統一為集采中選價,其中第八、九批國家集采中選藥品在非供應省份掛網價格偏高的,企業按集采標書要求調整至不高于本企業中選價1.5倍或同品種最高中選價,不得以撤網等方式規避價格協同”等。由此看來,合理的價差是被允許存在的。
在國家醫保局推動下,藥價治理進入深水區,各省份紛紛啟動“四同藥品”價格治理工作。業內觀點指出,藥品掛網價格治理,將成為國家醫保局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良好價格秩序的重要抓手,強調糾偏和止損,而非片面追求降價。
以2024年2月19日遼寧省藥品及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發布的34款藥品的調價結果看,其中不乏科倫制藥、上海醫藥、云南白藥、齊魯制藥等知名藥企的品種。隔天,山西省藥械集中競價采購網也發布《部分企業相關產品調價的通知》,涉及天士力、輝瑞、一品紅等藥企共51款產品。
從遼寧省通報的降價幅度看,上海現代制藥的硝苯地平控釋片降幅最大,達65.11%,此外,陜西頓斯制藥的肌苷注射液降幅為43.36%。值得注意的是,貴州益佰制藥的銀杏達莫注射液從51.01元降至51元,從這0.01元的價差中不難看出此次價格治理的決心。
4月24日,上海市醫藥招采事務管理所發布《關于四同藥品定額自負價格調整的通知》明確,上海市對四同藥品價格進行協同調整至不高于國家監測價,包括甲磺酸伊馬替尼片、馬來酸阿法替尼片、利妥昔單抗注射液、貝伐珠單抗注射液、吉非替尼片等。該通知自4月30日起執行。
可以預見,在國家醫保局統籌推動下,隨著掛網藥品治理取得成功,省際間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進一步消除,價格公平誠信、透明均衡的醫藥全國統一大市場正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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