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房產新政;瓊海購房新政策出臺
瓊海從4個方面對房地產精準施策實施調控
南海網5月30日消息(記者 蘇桂除)5月27日,瓊海市住建局、瓊海市資規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政策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優化調整住房套數認定方式、規范商業辦公類項目建設管理、支持重點企業和產業園區職工購房等4個方面精準施策實施調控,進一步激發房地產市場活力,有效刺激住房消費,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速度,促進瓊海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瓊海一處臨街開發的房地產小區。記者蘇桂除攝
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如何滿足?
《通知》稱,對在海南無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提供一名家庭成員在海南累計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上一年度在本市實際居住滿183天的,可購買1套住房。戶籍遷入本省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住房套數認定范圍怎么調整?
《通知》明確,堅持“職住結合”的原則,將住房套數的認定范圍,由海南省調整為瓊海市。居民家庭將自有住房用作租賃住房的,購買住房時相應核減家庭住房套數。居民家庭將名下住房已掛牌計劃出售的,購買住房時相應核減名下住房套數。
取消商業、辦公類項目“面積不得小于300平方米”條款限制
《通知》進一步規范商業、辦公類項目建設的管理,明確:在堅持不得將商業、辦公類項目變相開發建設成為“類住宅”項目的前提下,取消“商辦類項目可產權分割銷售最小單元建筑面積不得小于300平方米”的限制。產權式酒店客房、酒店式公寓(非住宅性質)按商業項目銷售政策執行。
鳥瞰瓊海潭門鎮的地產項目。記者蘇桂除攝
重點企業和產業園區職工購房如何解決?
《通知》支持瓊海的重點企業和產業園區職工購房需求,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根據企業投資、納稅貢獻、實際住房需求等情況,梯次匹配一定比例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指標:
一是通過瓊海市政府招商引資落地,并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的企業;二是落戶瓊海市的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等產業項目且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三是在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富海產業園等園區投資落地,并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的企業;四是上年度,在瓊海市累計納稅額達1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投資額達3500萬元及以上(以固定資產投資數據為準)的企業;五是總部設立在海南的企業(含其控股公司)。
瓊海已出臺多項房地產政策措施 不斷完善政策工具箱
據瓊海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23年以來,瓊海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房地產有關工作決策部署,先后出臺《關于優化瓊海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關于優化支持引進人才和重點企業職工購房政策的通知》等多項政策措施,從“認房不認貸”、降低首付、優化套數認定標準、提高貸款額度等多個方面,不斷完善政策工具箱,著力優化消費環境,提振市場信心,為房地產市場企穩回升注入強勁動力。瓊海市2024年第一季度房地產業增加值完成5.35億元,同比增長4.4%;商品房銷售面積10.5萬平方米,同比增長13.85%。房地產市場總體恢復向好,實現良好開局。
海南省瓊海市發布樓市限購細則:購房需交社保證明
10月10日,市民在海口市區某地產項目前路過。 中新社記者 駱云飛 攝
中新網海口4月24日電 (記者 王子謙)海南省瓊海市24日發布房地產調控新政,即日起要求海南無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主要三個鎮購房時,需提供至少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的個人所得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瓊海市成為海南省發布限購政策后,首個出臺更嚴格細則的市縣。該市位于海南省東部地區,是非本省居民主要居住地之一,2016年商品房銷售面積122.6萬平方米,銷售金額100.2億元,分別增長111.3%和140.3%,截至2016年底商品房庫存去化期仍有32.3個月,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根據《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簡稱《通知》),在該市范圍內,非海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在該市范圍內,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海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對在海南無住房的非海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嘉積鎮行政轄區(不含官塘片區)范圍內購房,需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前在海南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博鰲、潭門鎮行政轄區范圍內購房,需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前在海南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通知》指出,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予認可。經瓊海市政府或海南省人社部門認定的非海南本省戶籍人才,憑證明允許在該市購買1套住房。大型企業或金融機構總部在海南設立分部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憑企業法人代表簽名的勞動合同,允許在該市購買1套住房。
《通知》禁止期房轉讓和限制現房轉讓。禁止商品住宅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住宅和產權式酒店客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住宅和產權式酒店客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不動產權證之前,房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手續;不動產登記申請人與網簽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不動產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通知》公布后,海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非海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轉讓。
《通知》稱,產權式酒店項目銷售比例不得高于該項目可銷售客房總數的30%,其余70%必須用于自持經營使用。原已銷售的項目其銷售比例已超出前述比例的立即停止銷售,新批建的項目嚴格按照規定銷售比例進行銷售。
瓊海市政府要求房管、工商、物價、稅務等部門加強聯動,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涉及虛假宣傳、違法廣告、囤積房源、捂盤惜售、人為制造房源緊張、哄抬房價、不明碼標價、違規銷售、一房多賣、“黑中介”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頂格處罰,并進行公開曝光。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上述規定外,限貸、價格備案等其他政策繼續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省國土資源廳、中國海口中心支關于限制購買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瓊建房〔2017〕96號】有關規定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