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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錫常,首臺(套)
2023年蘇錫常首臺(套)重大裝備擬認定名單公示
根據《常州市工信局蘇州市工信局無錫市工信局關于印發<蘇錫常首臺(套)重大裝備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常工信規〔2021〕1號)和《常州市工信局蘇州市工信局無錫市工信局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蘇錫常首臺(套)重大裝備認定工作的通知》(常工信裝備〔2023〕55號)要求,經企業申報、地區推薦、形式審查、材料評審、現場核查等程序,擬認定蘇州市“配套于硫磺制酸裝置的高溫高壓余熱回收系統(QC44.295/1050-25.97-9/410)”等30個裝備、無錫市“SINOALD-P200批量型原子層沉積設備”等20個裝備和常州市“SR(F)SL-F(H)-12500/66kV海上風力發電用機艙安裝油浸式變壓器”等20個裝備為2023年蘇錫常首臺(套)重大裝備。
現將擬認定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與當地工業和信息化局聯系。
蘇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系電話:0512-68616217(業務咨詢),0512-68616367(違紀舉報)
無錫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系電話:0510-81821678(業務咨詢),0510-81821694(違紀舉報)
常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系電話:0519-85681221(業務咨詢),0519-85681205(違紀舉報)
附件:2023年蘇錫常首臺(套)重大裝備擬認定名單
蘇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無錫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7日
2023年蘇錫常首臺(套)重大裝備擬認定名單
市民稱房子被人在網上備案銷售 一查竟是一房兩賣的鬧劇
二手房買賣前,賣家首先要提供不動產權證,證明房子是自己的。可是日前,市民劉先生卻反映稱他在10月14日才從常州市不動產權交易中心拿到不動產權證,然而9月29日他的房子已經被人在網上備案銷售了,這讓他難以置信。那么到底是誰在賣他的房子呢?
10日下午,記者見到了劉先生,他介紹自己是安徽人,2011年大學畢業后到常州工作,然后父母就為他在新北區時代上院花100多萬給他買了一套150多平米的期房。市民劉遠告訴記者:“來到常州以后家里人打算讓我們在這邊定居生活,所以在這邊給我買了一套房子,是我父母給我買的房子,在2015年中旬的時候我又到其他地方工作了,然后常州這邊的房子就暫支擱置在這里。”
最近常州不動產權交易中心通知他房子不動產權證已經辦好,可以領取了。劉遠說:“10月14日我來拿房產不動產權證的時候,順便在房管中心查了一下我這個房屋信息,然后發現在9月29日的時候已經被網簽(備案了)。”
劉遠表示當時他很吃驚,就想弄個明白到底是誰在賣他的房子。自己在房管部門的信息被泄露了嗎?經過一番調查,劉遠查到了一家中介機構。“這個做網簽以后,如果我要拿這個房子貸款或者再次交易,我都不能再做了,就相當于說房產證在我手上,但這個房子的所有權已經被釘死了,就已經給捆綁到云天房產了。”
房子的信息怎么會被泄露到了網上,還被中介拿去和別人簽了約,這事實在讓人覺得匪夷所思。記者首先在龍錦路上找到了這家中介機構,工作人員表示房子是劉遠親自來登記的,合同也簽了,定金也拿了,但當時的確沒有提供不動產權證。
常州市云天房產有限公司經紀人曹志平稱:“這一份合同是9月8日由這個房東劉遠,他賣給我們這邊常州市的兩位市民,當時購買代理人簽訂的合同,這個是合同原件,當時他一共收了5萬元定金,然后因為他沒有能夠提供房產證原件,所以這五萬元是暫存在我這邊的,但是整個收條上他是自己簽了字,就是表示他收了那5萬定金。”
到底是房管部門工作失誤,導致劉遠的房子被網簽,還是劉遠在這件事上說了謊呢?經過記者的一番核實,劉遠承認這份房屋轉讓合同的確是他簽的。“雖然我跟云天中介有簽這個賣房協議的,但是后來我已經告知他這個房子我不賣了。”
對此房產中介的工作人員表示,房子賣不賣這是房東的權利和自由,但是賣方如果毀約,就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買房者作出賠償。
常州市云天房產有限公司經紀人曹志平告訴記者:“我的這個買家,一直通知他過來過戶他不來,通知他過來商談違約他也不來。我這邊總歸是按照我的公司流程來,因為我要保障我這邊客戶跟我自己的權益對嗎?所以說整個事情的過錯方完全在他自己一個人,這個人他就是看了常州的房子好像漲了多少錢了,他覺得好像不要履行之前簽訂的合同了,他就可以直接去跟,第二個買家去簽訂合同了。”
曹志平介紹,9月8日劉遠以122萬元的價格賣給了第一個買家,此后又在10月14日以135萬元的價格賣給了第二個買家,同樣收取了定金。“他在14日跟第二個客戶簽訂合同之后,第二個客戶他按照我們房管局的要求,去進行備案的話是備案不了的,這樣的話他通過他的渠道了解到是由我們這邊可能備案被掉了,那他就過來找我們,問我們是怎么樣的一回事情,那我們很簡單把我們簽訂的合同給他看,他就是到這個房子其實他是第二個買家,就似作為一房兩賣的受害者。”
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劉遠真心想賣房子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履行過戶手續,如果不想賣了,那就要對兩位買主和兩家中介作出經濟賠償。
律師萬政認為:“我們在履行合同過程當中,還是應當有一些誠信原則。那么我們應當有一些契約精神。簽訂了一個協議不管外部情況發生多大的變化,一般情況下我們還是不要推翻這個協議為好;如果給對方造成了損失,那么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話,可能這個損失超過違約金范圍的話,那么可以通過訴訟來進行解決,來要求對方彌補這個損失。”
常州新北:“空間補償”機制重塑長江岸線生態底色
來源:常州日報-常州網
云天收夏色,木葉動秋聲。昔日的濱江漁港碼頭,早已沒有了往日船舶機械的轟鳴聲。江堤上下,是一片水清岸綠的旖旎風光。
10月8日,在江堤邊騎行的市民李小平感慨萬千:“變化太大了,現在這里竟然有了這么一大片生態濕地,環境越來越好,為我們常州的長江大保護點贊!”
常州沿江生態環境的蝶變,發力于細微之處、著眼于大局之上。2019年以來,以常州高新區為主陣地,我市攻堅推進長江大保護。截至目前,常州濱開區已完成簽約關停沿江化工企業47家,安全拆除32家,騰退化工用地2500余畝,連片復綠近3000畝。今年以來,濱開區低效用地轉化明顯,危低散亂污騰退用地2300畝。
破解“化工圍江”難題、推進生態修復與綜合整治,讓黃金水道再次綻放“高顏值”,“破”與“立”之間,是常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探索的“空間補償”機制架起了橋梁。
作為全省系統唯一一個化工用地騰退置換改革試點,常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制定《沿江化工企業用地資源整合利用創新試點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統籌算好“生態、經濟、社會”三本賬。今年2月,常州高新區已成功申請規劃流量指標,其中部分流量指標用于長江大保護工作。
何為“空間補償”?
在常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副局長齊曉宇看來,這是實現用地總量不突破、質量不下降、規劃可調整,整體推進土地資源高效盤活和增值利用的一種有效手段。“簡單來說,就是增減掛鉤政策的拓展和理念的延伸。”齊曉宇解釋,“騰退的企業經過生態復綠,形成的林地、草地等非建設用地,將置換形成相應比例的專項規劃空間流量指標進行易地使用。”齊曉宇表示,化工企業關閉與廠房拆除、騰退地塊污染調查、評估與治理、權屬調整、生態復綠、評審驗收、財政資金保障,這“七位一體”的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全流程、閉環操作的辦法,正是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探索出的化工企業用地綜合性治理新路徑。
企業退出—生態修復—指標調劑—異地使用,在這一“大閉環”下,常州高新區對融合“治水、治產、治城”的土地管理機制,有了創新詮釋。目前,常州高新區已通過省級驗收的化工騰退用地239畝,即將通過驗收的有515畝。
此外,常州高新區還以打造“城市綠肺”為目標,利用騰退的化工企業用地,完成森林撫育面積3000畝左右。據測算,這片“綠肺”每年將能實現減排COD413噸、氨氮18噸、二氧化硫377噸、氮氧化物64噸,減少危廢產生量1.56萬余噸。其中,該局還科學規劃了沿江31.2公頃的“自然資源生態林”,將努力將其建成全省第一個以自然資源為本底,融合科普宣講、法治教育、廉政建設、資源保護的綜合性示范教育基地。
“空間補償機制突出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理念,實現從‘0-1’到‘1-N’接續突破和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今后,我們還將通過‘空間補償’方式,投入流量指標推動智能制造以及生產務業產業集群發展,為常州高新區實施‘532’發展戰略上爭先進位提供強有力的自然資源和規劃服務保障。”面對未來,常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新區分局局長薛學虎信心滿滿。
據悉,目前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已初步排定750余畝指標用于中瑞產業園、常泰跨江聯動快速連接工程等重大產業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服務保障,并形成上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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