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賠14萬 狗主人說太婆自己不小心跌倒!
遛狗不拴賠14萬 狗主人說太婆自己不小心跌倒!
原標題【女子遛狗不拴繩嚇倒老人 沒碰到人還是賠了14萬】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養犬人攜犬出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繩牽領……《侵權責任法》第79條規定,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66歲的謝婆婆在小區散步,遇到一只寵物狗。見到小狗向自己奔過來,她很害怕,拿出鑰匙晃動想嚇走狗兒,卻不慎仰面跌倒,傷勢不輕。為此,狗主人雷女士支付了5萬多元治療費用。隨后,謝婆婆將雷女士告到龍泉驛法院。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獲悉,法院判決,主人對這只寵物狗沒有按規定使用犬繩牽領,違反了相關規定,雷女士作為飼養人應承擔侵權責任,為此認定雷女士承擔全責,賠謝婆婆8.58萬元。加上已經支付的5萬多元治療費,雷女士為此要賠償14萬元左右。
傷者回憶
小狗沖過來 自己受到驚嚇仰面跌倒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龍泉驛區龍泉街道建材路謝婆婆所住的小區。謝婆婆說,去年9月6日早晨,她在小區里散步,而住在同一小區雷女士的母親也出來遛狗,但狗并沒有用繩拴住。
“狗突然躥出來沖向我。”謝婆婆說,她趕緊拿出隨身攜帶的鑰匙串晃動,想要嚇跑狗。結果狗不但沒跑,反而一口咬住了鑰匙串,最終導致自己仰面跌倒。謝婆婆感到腰很痛,隨后120趕到,醫護人員將自己送到醫院。
去年9月22日,謝婆婆出院,出院診斷為骨折、骨質疏松癥。雷女士說,她支付了謝婆婆住院期間的大部分醫療費,總共花了5.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