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后被丈夫騙百萬 僅僅在登記結婚2個月后上訴要求撤銷登記
對于絕大多數新人來說,結婚登記都須親自到結婚登記機關簽名認可。因行動不便但不屬法律禁止結婚的新人,用指紋代替簽名則屬特例。首例用指紋代替簽名登記結婚的新娘許燕(化名),聲稱丈夫王敏(化名)在她患病后騙取了她百萬財產,而狀告靜安區民政局,要求撤銷她與王敏結婚登記行政行為,但一審、二審她的官司都輸了。
帶病結婚登記
許燕在事業上小有成就,名下有兩家公司,有過離異經歷后,身邊一直缺少關心的伴侶。2013年7月,她在網上認識了一位男性朋友王敏,隨后二人很快進入熱戀階段。同樣有過離異史的王敏,一直無正當職業,但她卻一直喜歡對方的甜言蜜語。在戀愛期間,對方的追求令她很陶醉,也承擔了對方全部吃用開銷。
2014年,許燕漸漸開始出現嗜睡現象,也曾看中醫調理,但頭暈的病情一直未見好轉,并先后發生兩次駕車追尾的交通事故。直到2015年2月,她漸漸出現了走路不穩、生活自理困難。同年4月9月,她在家中摔倒致半身不遂,不能正常行走。
2015年4月16日,王敏用輪椅推許燕去了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在經過一個多月的治療后,許燕的病情有所好轉,但卻發現了丈夫王敏的許多惡行,看中的是她的錢而不是她的人,許燕的近百萬財產也在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里被王敏騙走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