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側翻出4個醉鬼 飲酒適度不要貪杯!
8月1日凌晨2點多,一輛轎車因為車速過快側翻在梅州街上,所幸車上4人被及時救出,并沒有受傷。不過蹊蹺的是,交警接報前來調查的時候,這4人卻沒有一個承認自己開了車。難道這車是無人駕駛的嗎?
監控顯示,8月1日凌晨5點48分,這輛轎車在梅州街轉彎時因車速過快發生了側翻。事發后,周邊居民把車上的4人救了出來,并立刻報了警。
民警到現場做筆錄時發現,4名乘客都喝了酒,但蹊蹺的是,他們沒有一個人承認自己是司機。
不過通過調閱監控,民警發現,車上一名姓李的女子有重大駕車嫌疑。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酒精含量達到2.07mg/mL,遠遠超過了醉酒駕駛的標準。
到案后李某交代,當晚因給朋友過生日,4人在酒吧內喝了不少酒,凌晨出來后抱著僥幸心理就開車準備回家。
李某:在那里喝酒的事情我還記得,接近喝完的時候就迷迷糊糊不清楚了。
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喝酒駕車處罰標準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將喝酒駕車分為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兩個檔次,并且對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駕駛員加重處罰:
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危害
酒后駕車是指,飲酒后8小時之內,或者醉酒后24小時之內駕駛車輛。統計表明,駕駛員酒后駕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時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開車、醉酒駕車引起的。駕駛員死亡檔案中有59%與酒后駕車有關。觸目驚醒的數字告訴我們,酒后駕車嚴重的危害著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會。民警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們,飲酒適度,不要貪杯。 酒駕之后事故多發的原因:
1.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
2.飲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飲酒后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標線,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喝酒的人,大都覺得少喝點,或者自我感覺“良好”就沒事,其實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沖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勞和打盹,甚至進入睡眠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