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會墜樓酒友判賠 酒局背后的風險!
2016-08-10 14:12:24 中國網
聚會墜樓酒友判賠 酒局背后的風險!
對于酒局,大家都不陌生。酒局背后的風險,大家也略有耳聞,包括不能故意灌酒、需對醉酒者安全護送及酒后駕車需及時勸阻等,這一切,也可稱為共同飲酒人安全保障的注意附隨義務。那么,這種附隨義務的邊界又在哪里?綿陽平武發生的這起飲酒引發的索賠案例值得警醒。
5個同事、朋友相聚喝酒,酒后3人回家,另外兩個處于醉酒狀態的人住進了賓館,凌晨時分,一人從賓館墜樓,受傷嚴重。為此,傷者起訴4個酒友索賠。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獲悉,平武縣法院判決,回家的3人不用擔責,而一同住賓館的酒友則需承擔40%責任,賠償35萬余元。
同事聚會一人酒后墜樓致殘
2013年8月26日下午4時40分左右,平武縣某單位職工葉康邀約同事申武等5人聚會吃飯。飯后,申武請葉康等人到酒吧唱歌,請崔宇、吳林、謝強到酒吧喝酒。
唱歌喝酒結束后,已是晚上10時左右,申武又請大家吃燒烤,并互敬啤酒。凌晨零時許,5人在燒烤攤分手后,吳林、謝強、申武各自回家。
次日凌晨1時30分許,崔宇與葉康一同到某酒店5樓房間。約半小時后,轄區派出所接到酒店報警,稱有人墜樓。民警到酒店后,發現葉康躺在地上,傷勢嚴重。民警到達5樓房間,發現崔宇在靠衛生間的床上熟睡。
經多家醫院治療的葉康,經法院委托司法鑒定結論為骨折被評定Ⅴ級殘,胸椎骨折被評定為Ⅸ級殘,左足踝損傷被評定為Ⅹ級殘,右足骨折被評定為Ⅹ級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