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攻擊罪判多久;人身攻擊犯什么罪
2023-12-01 19:26:03
9月25日,我院依法公開開庭并當庭宣判了一起襲警案件,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簡要案情
2023年4月29日,因貴陽市白云區某小區攝像頭被人為毀壞,有證據指向李某某丈夫侯某參與,貴陽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民警前往其家中了解情況。民警到達現場后表明身份、出示證件要求侯某配合調查,侯某拒不配合,民警對侯某強制傳喚,李某某見狀與民警發生爭吵,并從廚房拿出向民警砍去,致兩名警察受傷。
我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襲警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處。
法官提醒
配合人民警察執法,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廣大人民群眾應理解、支持并積極配合人民警察的執法執勤等工作,切勿以身試法,觸碰法律的底線,否則將因一時沖動讓自己身陷囹圄,悔不當初。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襲警罪】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貴州省貴陽市白云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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