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春運指揮部表示將嚴管不具備營運資格的“拼車”業務和包車業務,一經查獲要依法依規處理。廣州市交委也表示,以盈利為目的利用私人車輛從事拼車、順風車屬于非法營運行為,而交通部則表態支持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拼車回家”模式。
此消息一出,不少“拼車一族”紛紛吐槽:有網友說,以后拼車回家,都不敢收油費了,一不小心就成“盈利”,要被查。也有網友表示,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拼車回家”,這是要鼓勵廣大車主改行做慈善公益嗎?此外,也有人擔心,熟人間的拼車不好界定。
以“盈利為目”恐成“于法無據”的規定
對此,南方電視臺節目主持人、“名嘴”馬志海表示,嚴查以盈利為目的利用私人車輛從事拼車、順風車,這似乎是一項“于法無據”的規定。因為“處罰的依據我們不能定論,處罰的手段我們也不好制定,怎么執行也是一個問題”。馬志海告訴記者,從管理的角度上來看,以盈利為目的這個“盈利”的定義并不好界定。現在的情況有是,說盈利為目的那么多少金額才算盈利呢?或者拉了多少人才算盈利呢?似乎也沒有一個很好很明確的界定準則。拼車司機要是被查,會感覺像是被“吃死貓”,沒有一個很明確的準則和說法。
另外一方面,以盈利為目的的這個“目的”也不好界定。打個比方說,你朋友熟人之間一起拼車的,有進行收費的,這個是否就構成“以盈利為目的”呢?這一點也是不好界定的。從共享經濟的角度上來說,拼車的車主收取一定的費用幫補油費,搭順風車的人也省事省錢,是兩者都收益的行為。如果拼車說一點“利”都沒盈,這是不現實,也是不利于共享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的。
管理拼車別“撿芝麻丟西瓜”
馬志海認為,現在有關部門只咬著“盈利”這一點,似乎有點“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的感覺。從共享經濟來說,還有從解決春運難題來說,拼車都應該是一種值得鼓勵的新型交通出行方法。而現在這項條例的出臺,有可能阻礙了那些真心想拼車回家的人。另一方面,要排查“盈利”為目的拼車,執行起來也不好辦,如果是路上設崗進行檢查,很可能還加重了春運交通路況的負擔。
馬志海建議,與其糾結老百姓拼車收錢是否盈利,倒不如多關心拼車出行的安全性。要注意“精準”地去管,拼車的車輛不能超載、不能疲勞駕駛、不能在車況不好的情況下上路等等,都應該優先納入管理規定的范圍內。目前對拼車、順風車的法律和法規還不夠明晰,建議有關部門應盡快全面完善,特別是對盈利須有比較清晰的界定,抓好安全出行為首要。
最后,馬志海也提醒廣大市民,在春運期間想拼車回家,要像“選朋友一樣選司機”,不要把價格作為拼車的首要條件,要注意安全最重要,要綜合著看看司機的素質、車輛的安全等要素,最好選熟人的順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