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潭耒天價施救費”暴露監管漏洞 將建信用記錄機制
中新網長沙4月8日電 (付敬懿)發生在湖南高速路段的“天價施救費”事件,連日來引發各界高度關注,暴露出車輛救援監管過程中的漏洞和短板。記者8日從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最新獲悉,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該局將加強車輛救援的監督力度,完善車輛救援定期電話回訪制度,并建立救援服務單位信用記錄機制。
4月2日2時許,市民朱先生的大貨車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發生了側翻。事故發生地距離湖南路通車輛救援服務有限公司下屬的相關救援站不到20公里,卻被救援隊告知要繳納3.6萬元的施救費用。朱先生對這筆救援費提出了質疑,但救援人員稱“一分都不能少”,并拒絕出示救援費計算方式和明細清單。隨后,在朱某的一再要求之下,救援費經過幾次核算,最后確定為14880元。
事件經媒體報道后,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迅速開展調查,要求有關單位和部門本著“零容忍”原則,對相關責任人和單位從嚴處理,絕不姑息。
經調查,此次潭耒高速衡陽車輛救援服務站(實為潭耒高速湖南路通新塘車輛救援站,以下簡稱新塘救援站)在車輛救援收費過程中確實出現違規行為。4月7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主管部門約談了車輛救援責任主體單位現代投資潭耒分公司、實施主體單位湖南路通救援公司、監督主體單位株洲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并責成現代投資潭耒分公司、湖南路通救援公司立即糾正違規行為,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和單位;責令株洲管理處迅速調查,督促潭耒分公司依法依規做好處置和責任追究,并在轄區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省局相關處室要求潭耒分公司和路通救援公司向當事人賠禮道歉,在全系統通報“潭耒天價施救”違規行為,深刻吸取經驗教訓,并計劃在全省高速公路開展規范車輛救援專項整治行動。
目前,現代投資潭耒分公司根據委托協議約定,已責成湖南路通車輛救援服務有限公司清退新塘救援站員工黃民峰,并向司機朱某賠禮道歉;清退車輛救援站負責人;嚴肅追究湖南路通車輛救援服務有限公司違約責任,扣除其履約保證金2萬元。
湖南省高速管理局表示,此次事件暴露出在車輛救援監管過程中的漏洞和短板,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該局已專門下文規定,將采取“中隊日常監督和大隊定期督查”的方式加強車輛救援的監督力度,完善車輛救援定期電話回訪制度,堅持“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高效處理投訴工作,接到投訴后五個工作日內調查處理完畢,并向投訴人反饋情況,聽取意見;同時,建立全省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單位信用記錄機制,拒不接受監管或者違規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車輛救援服務單位,將列入全省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單位信用記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