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履行“兩個責任”不力 240名領導干部被問責
近日,成都市紀委通報,陳彩云在擔任錦江區牛市口街道黨工委書記期間,街道辦事處部分領導干部違規拆分工程項目,刻意規避公開招投標程序搞“暗箱”操作,并利用職權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索賄受賄,先后有3名班子成員違法犯罪被刑事處罰。陳彩云作為街道黨工委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項目建設過程既不督促研究相應的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也未及時對有關班子成員進行提醒教育及提出廉政工作要求,主體責任不落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街道黨工委書記職務。
成都市各級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切實抓好“兩個責任”的落實,強化責任擔當,加大問責力度,全市共有240名領導干部因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
成都市把責任追究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把該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把該問的責層層追到底。同時,堅持責任追究情況定期通報制度,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構建問責常態化、長效化機制,倒逼“兩個責任”落實到位,推動形成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良好氛圍。
青白江區盯緊責任落實關鍵環節,打造“清單化管理‘定責’——制度化推進‘督責’——常規化落實‘問責’”體系,督促責任落地。2015年,全區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15個單位28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新津縣通過量身定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制定了考核依據和問責依據。2015年,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4家單位在全縣大會上進行公開檢討;根據責任清單,對發案較多、發生頂風違紀、重大貪腐問題的9家單位10個問題進行了責任追究,分別給予批評教育4人、批評教育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3人、調離崗位1人、黨內警告和調離崗位1人,通報批評單位黨組織1個。(成都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