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被查還襲警 法院判罰不容情
“聽說這人平時挺老實本分的,怎么會做出酒駕襲警這種事呢?”不單是負責調查的民警覺得難以置信,站在被告席上的翁某本人更是流露出了深深的悔意。但是木已成舟,承辦法官敲落的法槌宣告他將為自己酒后一時糊涂的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酒駕加襲警,鑒于翁某犯罪行為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那是2015年10月13日晚七點多鐘,翁某幾碗酒下肚,開上自己的輕便二輪摩托車從家中出發,到衢江區廿里初中接兒子。翁某行駛途中,看見前方有交警正在查酒駕,驚慌之下趕緊掉轉車頭向回逃竄。
“有輛二輪摩托車朝你們那邊去了,注意攔下。”魏警官經驗豐富,遠遠瞥見翁某突然轉向就知道他是想要逃脫酒精測試,立刻拿起對講機通知暗卡處的兩名協警。兩人接到消息,在廿里初中路口成功將慌不擇路的翁某攔了下來。經過快速檢測棒檢測,顯示翁某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兩人將他帶到交警執勤點讓魏警官做進一步檢測。翁某眼見難以逃脫,干脆借著酒勁撒起潑來,拒不配合吹氣檢測,浪費了不少時間才測試成功,結果為58mg/100ml,已達到酒后駕駛標準。按照制度,魏警官將酒精測試結果告知翁某并讓他簽字確認,但不思悔改的翁某仍然拒絕簽字,交警于是依法以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對他執行帶離。過程中,翁某幾次企圖逃跑,都被兩名負責控制的警官攔下,翁某轉身拽兩人衣領并用力推搡,魏警官見狀,只得實施警告:“現在依法對你進行控制,你再反抗,我們將依法使用警械。”但是翁某此刻酒精上了頭,哪里還聽得進去,在被警告后仍對幾名警官甩手、腳踢、嘴咬,企圖強行掙脫控制。
對待如此胡攪蠻纏的嫌疑人,廿里交警中隊長王警官指讓執法人員將翁某送上警車帶離,翁某被送上警車后,還大聲出言威脅執法人員,并繼續試圖沖出車門逃竄,王警官用手攔住車門防止他逃跑,卻不料被翁某咬傷了右手手背外側。他不顧鮮血淋漓的傷口,繼續配合同事們將翁某控制在車內,最終將其帶離現場。事后經法醫鑒定,王某、徐某兩位警官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輕微傷,另兩位警官也有不同程度的擦傷。
衢江法院審理后認為,翁某不但涉嫌酒后駕駛,還在明知人民警察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情況下,仍以嘴咬、腳踢等暴力方法襲擊,并致兩名執法人員輕微傷的后果,其行為明顯觸犯刑法,構成妨害公務罪,鑒于翁某在庭審中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并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法院綜合案情對其作出了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