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圣美見狀沒有慌張反而冷靜下來,她對男子說:“老弟,我看你挺年輕的,咋能走這條道呢,缺錢和姐說,姐都給你,家里還有些珠寶首飾,銀行卡里還有幾萬元現金,我把密碼告訴你,你想取多少都隨你,只是放過姐行不,姐正巧趕上生理期,你這樣姐以后就沒法見人啦!”1月15日7時許,家住大慶市某小區的劉圣美像往常一樣獨自走出家門,準備去上班。剛一開門,門外突然躥出一名年輕男子,手持一把水果刀直逼劉圣美胸前,并將她推進家中。男子解開她的圍脖,將其雙手捆綁在身后。男子把劉圣美身上新買的天梭表、蘋果手機、鉆戒、耳環、手鏈以及錢包里的500元現金都掏了出來,之后,男子對劉圣美動手動腳,還要扯她的褲子。
劉圣美軟硬兼施,并表示寧愿舍財,絕不報警。劉圣美的話打動了男子,此時樓道傳來鄰居走動的聲音,劉圣美借機又說:“你拿了東西快走,要不一會我不去上班,我們單位領導就該找我啦!”聽了這話,男子又拿了些金飾品、羽絨服及筆記本電腦后,倉皇離開。
之后,劉圣美立即向警方報案,兩天后,男子到銀行自動取款機取走劉圣美卡中4千元現金,5天后,警方通過視頻跟蹤偵查等,終于在大慶市某網吧將其抓獲。在其租住的房間內收繳搶來的電腦、羽絨服等物品,經核算,搶得款物共計價值3.9萬余元。
庭審時,男子供述自己叫趙德,小學文化,嫌打工賺錢慢,錢不夠花,就想策劃一起大案。他看到自己出租屋小區里有個女子打扮漂亮,經常一身名牌獨自出入,便心生歹念,在女子家門前蹲守兩天兩夜,摸清女子生活規律后,伺機入室搶劫。2日,法院判處趙德有期徒刑11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