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怪象叢生讓人納悶
近日,南寧市三屋園藝場一些村民向本報反映稱,場里某些負責人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的“暗箱操作”,大家意見很大。
村民表示,三屋園藝場與某投資方合作開發建起一棟23層大樓,整個合作開發過程沒有召開職工大會討論、沒有公開招投標、沒有過經過場部班子討論,班子領導成員中有的至今連合同都沒有 看過。現在,整棟大樓三屋園藝場只得一層樓來辦公,租期50年,卻不收租金,己經超過國家法律規定集體土地的租賃期限20年的規定。村民說:“據我們了解,當時有的投資方給予的回報要遠遠好過現在的這個投資方,但是最終并沒有采用,讓人很不解。”
此外,村民還表示,三屋園藝場還與某投資者合作開發建設一個海鮮市場,現在連租金都收不回,也不敢追討租金。村民說:“這個海鮮市場的操作也跟那棟大樓一樣,也是沒有公開招投標,也是個人說了 算。”
據了解,由于三屋園藝場己經列入市政規劃范圍,政府為了安置被拆遷的村民,將根據政策給予一定面積的回建地。村民告訴記者:“這幾年,我們發現有不少人從外地把戶口遷到我們場部, 這些人有的跟我們村民有親戚關系,有的人從外省遷過來根本沒有任何親戚關系。據說是這些人遷戶口進來是為了爭回建房,人數還不少,怎么不讓人納悶呢?”
更為讓村民驚訝的是公章上的“亂象”。村民說,雖然三屋園藝場有一個上級發給的公章,但是場部某負責人竟然還私刻另外一枚公章,上面的編號與其身份證號碼一樣,村民需要辦的一些手續等,都曾經用過這個私刻的公章來蓋,一路“過關”。記者見到,該枚私刻公章的印章確實有一串編號,屬于身份證號碼。
場長:編號雷同純屬“湊巧”
7月12日,就村民的所反映的情況,記者采訪了三屋園藝場場長楊博強。楊場長說,他當了四屆三屋園藝場場長,村民反映的問題,是不了解情況所致。
對于與投資方合作建樓房、海鮮市場一事,楊場長拿著相關材料解釋說,“場部與投資方合作的項目都是經過領導班子討論同意,并且有他們的簽字,而且也進行公開招投標,有的還登報進行招商 ,整個手續完備,并沒有暗箱操作,那些投訴村民根本就不了解情況。”
而有外地人遷入戶口目的是為了分回建房一事,楊場長則未予回應。
村民所說的“私刻公章”一事,楊表示,以前三屋園藝場是由南寧市農工商集團管轄,集團曾給園藝場一枚公章,后來由于村民要領低保,那些低保材料較多,需要蓋章,那枚上級發的公章磨 損得比較快,所以多刻了一枚。至于新刻公章編號與其身份證號碼雷同問題,楊場長說:“我是場長、是法人,上面的編號與我的身份證號碼一樣純屬湊巧。”楊場長還解釋說,自從去年三屋園藝場由青秀區南湖街道辦管轄之后,己經重新啟用新的公章,那枚有編號的公章己經不再使用,現在一直使用新公章。
街道辦:已經進行調查處理
南寧青秀區南湖街道辦一位工作人員說,以前有村民來反映過相關情況,街道辦到場里進行了解,對于三產用地的合作問題,那是因為多年以前園藝場由市農工商集團管理,當時園藝場就與相關企業合作并達成協議,目前現狀是按協議約定處理。
至于私刻公章一事,該工作人員說,街道辦發現以后,己經會同監察部門找相關人員進行誡勉談話,農工商集團所發的那枚公章己經作廢,那枚私刻的公章街道辦要求楊博強上交,但他拒絕上交, 街道辦己經要求其自行銷毀。現在三屋園藝場己經啟用街道辦下發的新公章。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雖然三屋園藝場屬于村級行政建制,但是又不像村,這是歷史遺留問題。不過,現在它既然屬于街道辦所管轄,其財務等要受到街道辦管理,園藝場費用支出要向街道辦打報告、 請示,每年年底或者年初還要對其財務狀況進行審計。
律師:私刻公章要受法律制裁
私刻公章行為是否觸犯到法律問題,南寧市興寧區法律事務中心左正前律師表示,公章是一個單位、企業、事業、團體、學校的法定代表標志。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員私自刻制公章,進 行詐騙、破壞國家治安管理活動,侵害單位、企業、團體、學校的合法利益,國家將刻字業納入特種行業,歸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在承接業務中,作了下列規 定:單位承制公章必須按公章底樣制版,鑄造鋼印,火印等,都必須憑委托單位上一級領導機關出具證明文件;工商企業承制公章還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并經當地公安機關核準,刻字業的職工、個體刻字戶,必須嚴格遵守政府法規,不得仿印、仿造、偽造、私刻公章。
左律師表示,根據法律規定, 刻假公章可構成偽造印章罪,視情節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韋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