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三冠的舉報信
受害企業億萬元向誰問責?
據調查證實,喀什三冠整個商業步行街項目的規劃、設計,均按照岳普縣建設局的要求,分別進行了二次設計,花費180萬元,并已經獲得了建設局的同意。
在該公司項目工程被人為原因拖延兩年之后,于2013年8月15日,收到縣建設局發來的拆遷完成“三通一平”準予開工通知書。但是,縣委書記張衛華百般刁難,將規劃局已批復蓋章的設計方案再次全部推翻,并指使規劃局重新設計。
后經喀什三冠查證:縣委書記和縣長私下早已與當地的喀什百利科簽訂了合作開發協議。未經喀什三冠的同意,允許喀什百利在本屬于受害企業的土地上違法建設施工。
由于喀什三冠項目不能依法開發建設,致使預期1.5億元的經濟回報化為泡影,并造成該公司直接經濟損失2500多萬元。
2016年5月,張衛華書記與縣長、副縣長均擬分別提拔調任。他們此時意識到喀什三冠問題不處理好,后果會很嚴重。為了擺脫此“麻煩事”,他們欲一次性給該受害公司700萬元了事,遭到回絕。
于是,喀什三冠于2016年6月8日,向當地政府正式致函,要求在6月20日前一次性交付給該公司已交的土地出讓金及相應補償費用1200萬元,但對方一直置之不理。
據調查,在喀什三冠房產項目的實施中,岳普湖縣委組織各科室領導科員先后5次(每次10人)到山東青島進行所謂的“實地考察”,實際上是游山玩水。喀什三冠作為接待方給與了高規格招待應酬,按要求呈送高檔禮品,付出了50多萬元的代價。
內部知情人還透露說,時任常務副縣長的王福,還分別在2011年中秋節前和2012年收受喀什三冠5萬元、20萬元銀行卡。而對于公司項目開工的事兒,直點頭承諾不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