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查處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268件追責458人
黨的十八大以來,哈爾濱市緊緊圍繞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落實“兩個責任”的一系列部署精神,緊跟形勢任務需要,從制度機制創新入手,堅持問題導向,想實招、用實功、求實效,積極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依托制度機制創新,夯實“兩個責任”
突出制度和規范,牢牢把握落實“兩個責任”的工作主線。用制度來界定黨委、紀委職責,用規范來約束各地各單位及領導干部的履責行為。確立定期報告、匯報工作制度,加強各級黨委對下級黨委和對同級紀委、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工作的領導,使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更加突出。強化對主體責任的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規定由黨委辦公部門、紀委相關部門分別負責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組織協調和綜合指導等具體工作,形成黨委、紀委同時同向發力的工作格局。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哈爾濱市著力在壓力傳導、責任落實上下功夫,以制度形式確立了“一案雙查”、“一問三責”的追責原則,要求查辦違紀問題時,要調查問題發生單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既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又要追究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并明確了責任追究的情形、方式和程序。查處雙城區水務局友誼灌區管理局渠首站站長胡永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為孫子擺滿月酒、收受禮金的問題,給予胡永革黨內嚴重警告、撤銷職務處分;對區水務局進行通報批評;對負有主體責任的雙城區水務局黨委書記和友誼灌區管理局黨總支書記、副書記分別予以責令書面檢查、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監督責任的雙城區水務局紀檢書記、友誼灌區管理局紀檢委員分別予以責令書面檢查、黨內警告處分,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
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健全切合實際、可操作性強的配套運行機制。將追究“兩個責任”貫穿于紀律審查全過程,要求移送審理的案件,必須對相關組織落實“兩個責任”情況提出調查處理意見。未調查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或調查后未對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問題提出處理意見的,移送審理時,將一律不予受理,并要求執紀審查人員說明情況;截至目前,全市共查處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268件,追究責任458人,形成了失職必追責的問責常態。
應用網絡平臺強化日常監督,督促責任落實
在新技術運用上下功夫,大力加強日常監督考核。研發應用落實“兩個責任”日常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將以往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單一的半年一考核,轉化為多維度管理、全程實時監督考核。要求各單位結合各自職責內容和主業,形成個性化定制清單,在日常監督系統公布,并將黨委、紀委一把手履責記實情況同步錄入系統,使監督檢查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從原來的半年一考核轉變為隨時可監督、定期有考核,有效地解決了被考核對象日常工作不抓緊、半年考評搞突擊的問題。目前,已收錄334份個性化責任清單及黨委、紀委一把手1360條履責記錄,各單位明責、履責情況一目了然,初步實現了日常監督同步化、規范化。
在考核結果應用上下功夫,倒逼責任落實。堅持逐一反饋考核結果。考核結束后,面向175家被考核單位逐一反饋得分情況,并將考核結果抄送市委組織部、市責任辦、市統計局等相關單位,對照“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兌現獎懲。建立約談提醒制度,對監督考核中存在落實不力、不作為、慢作為情形或傾向的單位,及時提出整改建議;對考核靠后的單位領導班子進行警示約談,面對面地指出問題,督促各單位有的放矢地整改工作。2015年以來,哈爾濱市先后對履責不力、考核不及格的15家單位21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警示約談,對未按制度要求報告工作的31個黨委(黨組)進行了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