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餐館注意!自制泡酒不說清楚泡的啥要被罰
昨日,望平濱河路,“陳四特色菜”餐館擺放著自制泡酒。容器外面的標簽與里面的材料不符。
■成都砂鍋居(直營店)■漁米香■陳四特色菜■四妹缽缽雞
■黑龍灘藤椒先生魚府■方德蹺腳牛肉■新繁牛肉豆花家常菜
7家餐館的“自制泡酒”是用什么酒泡的?酒精度數是多少?泡制材料有哪些?浸泡了多久?
對于這些問題,消費者無法從產品的外包裝上直接得到答案。
蓉城食事
成都市食藥監局 成都商報 聯合主辦
餐館自制“人參枸杞”酒,泡酒的容器內卻沒有人參;兩個泡酒的酒缸擺在餐館柜臺上,酒缸外沒有任何標簽……餐館這樣的行為將因為自制泡酒標簽不符合規范受到處罰。
去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開始實施,近期《成都市規范散裝食品標簽標識的要求》印發,其中明確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銷售的自制泡酒,須在盛裝容器上標示酒類生產者名稱、泡制材料的名稱、數量及泡制日期。成都的餐館自制泡酒的標簽是否符合規范?今天,食藥部門將展開調查。
新政落地
自制泡酒須標明白酒來源
“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實施近一年。其中明確,“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餐館自制的泡酒也屬于散裝食品。”9月4日,成都市食藥監局食品流通監管處相關負責人員表示,四川是白酒大省,自制泡酒大多以散裝白酒為原料。2015年10月1日《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修訂前,對餐館自制泡酒較難實現常態化監管。
市民泡酒養身的做法十分普遍,但是,也曾發生過市民因飲泡酒傷身甚至致命事件。媒體曾報道,成都市民陳先生因飲用自制何首烏藥酒出現異常反應,如果不是及時就醫,可能因肝臟衰竭而危及生命。
成都商報記者查閱發現,截至9月1日,四川省食藥監局共發布了17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其中11次抽檢對象中含有酒類樣品。記者統計發現,散裝白酒問題突出,在640批次不合格樣品中,散裝白酒就有131批次不合格樣品,占總量20.5%。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違規添加甜蜜素、糖精鈉、安賽蜜等甜味劑或酒精度、總酸等體現酒類品質的指標不達標。
近期,成都市食藥監局印發《成都市規范散裝食品標簽標識的要求》,對新《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進行細化,其中明確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銷售的自制泡酒,須在盛裝容器上標示酒類生產者名稱、泡制材料的名稱、數量及泡制日期。“標示的方式可以是手寫也可以是打印,標示清楚即可。”成都市食藥監局食品流通監管處相關負責人員補充道。
記者走訪
餐館說,自己泡的要啥標簽
昨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走訪了中心城區17家售賣散裝泡酒的大型餐飲店,其中7家店的工作人員聲稱泡酒為自制,但容器上幾乎沒有標示。另外10家店則表示泡酒是從廠家或批發市場采購的。記者發現,“非自制泡酒”的酒缸上都貼有出廠標簽,上面標注了酒精度、酒類生產者的名稱、泡制材料的名稱以及泡制時間等重要信息。
相較之下,“自制泡酒”的盛裝容器上幾乎是空無一物,商家最多手寫或貼紙標注了酒的名稱,如“枸杞酒”、“梅子酒”等。在成華區望平濱河路“陳四特色菜”餐館內,三個偌大的容器擺放在柜臺上,標簽十分明顯,但里面浸泡的東西卻與標簽上宣稱的不同。在“人參枸杞”酒的容器內,記者并未發現人參。“是我們自己泡的,其他人提供的罐子。”一名店員說。
這些“自制泡酒”是用什么酒泡的?酒精度數是多少?泡制材料有哪些?浸泡了多久?對于這些問題,消費者都不能從產品的外包裝上直接得到答案。
“四妹缽缽雞”位于成華區望平街,其店門口的柜臺上放置著兩個無任何標簽的酒缸。據工作人員介紹,里面是散裝白酒和已經泡了一年的枸杞大棗。為什么外包裝上沒有注明泡制材料和生產日期?面對這些問題,“四妹缽缽雞”的工作人員有些不悅:“自己泡的要啥標簽?不要標簽!”黑龍灘藤椒先生魚府、砂鍋居、漁米香、方德蹺腳牛肉以及新繁牛肉豆花家常菜等餐館也給出了類似的答案。
食藥部門
自制泡酒無標簽可十倍罰款
對此,成都市食藥監局食品流通監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今日(5日),他們將展開調查。如屬實,成都砂鍋居(直營店)、漁米香、陳四特色菜、四妹缽缽雞、黑龍灘藤椒先生魚府、方德蹺腳牛肉以及新繁牛肉豆花家常菜等7家店的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屬地食藥監局將會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銷售自制的泡酒,應當在盛裝容器上標注酒類生產者和泡制材料的名稱、數量、泡制日期。否則責令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違法生產經營的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二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成都商報記者 王春 實習記者 尹沁彤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