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國科學院章程》公布 明確放棄勸棄撤銷院士條款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院士是國家設立的科學技術和工程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號。近幾年,有關院士“進退增減”的話題曾幾次引起輿論關注。就在近日,中國科學院在其網站上發布了《中國科學院章程》修訂版。其中明確了院士有權放棄院士稱號,以及勸院士放棄院士稱號和撤銷院士稱號的前提條件。
修訂后的《中國科學院章程》包括總則、領導體制、院士和學部、組織管理、科技管理、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資產與財務管理、附則等八章共56條。
當中在“院士和學部”一章中明確,院士有權放棄院士稱號。當院士個人行為嚴重違反科學道德、品行嚴重不端、嚴重損害院士群體和學部聲譽,勸其放棄院士稱號;情節特別嚴重或危害國家利益、觸犯國家法律的,撤銷其院士稱號。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認為,院士通過一定的機制,勸退、撤銷或者其他的形式,這是正常的一種安排。明晰這一點能讓院士客觀上保持一個更高學術水準更為重要的一種安排。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對于此次中科院《章程》的修訂內容,楊偉東指出,在放棄院士稱號、勸退和撤銷的具體操作執行上,需有嚴格標準、流程。“這是帶有強烈負面評價的,所以程序也需要有更嚴格的設置。我們需要有這種退出機制,但這個流程一定要非常謹慎的。
近幾年間,所謂的“院士終身制”也曾引起輿論關注和討論。此次修訂《章程》中仍明確,中國科學院院士是國家設立的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號,為終身榮譽。
雖說新修訂的《章程》明確了院士為終身榮譽,但并不意味著院士的大門只進不出。2014年10月,有關部門披露,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已被依法批捕。起因是審計署在2012年審計發現,數名教授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其中就涉及李寧等人承擔的“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專項有關課題。
當時,中國工程院曾表示,將視司法機關認定的事實、性質和生效的判決,依據《中國工程院章程》和有關規定,按照程序對其作出嚴肅處理。
2014年6月修訂的《中國工程院章程》明確提出,實行院士退出機制。章程規定,當院士的個人行為違反科學道德或品行不端,嚴重影響院士群體和工程院聲譽時,應勸其放棄院士稱號。當院士的個人行為涉及觸犯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利益時,或涉及喪失科學道德,背離了院士標準時,應撤銷其院士稱號。最終,中國工程院根據有關規定,停止李寧的院士資格。
2011年12月8號,中國工程院新增院士“張榜”幾個小時后,謝劍平就在網上被冠以“煙草院士”的稱呼。當時作為中國煙草總公司鄭州煙草研究院副院長,謝劍平的主攻方向是卷煙“減害降焦”研究。
因為他的研究方向,此后,是否應該撤銷謝劍平院士稱號的爭論持續了相當長一段時間。中國控煙協會的幾十名專家,當中也包括多名院士,曾聯名致信中國工程院,要求取消其院士稱號。
但當時,中國工程院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曾表示,根據當時的規定,還不能撤銷。這也引起過對于院士退出機制的討論。
說了這么多院士制度中的“退”,我們再來看看當中的“進”也就是院士增選。值得注意但是,增選院士明明是做加法,但在環節上看起來卻像是在做減法。
在2013年初修訂的《中國工程院專業劃分標準》中,刪除了“煙草科學與工程”學科。這也就意味著,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不再受理煙草科技領域的候選人的提名或推薦。
2014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分別通過章程修訂,收窄了院士增選的推薦渠道。在今年6月召開的兩院院士大會上,有關負責人和院士表示,最近一次的2014年院士制度全面修訂的各項細則正在落實,增選機制等環節有望進一步完善。
據了解,在院士增選方面,2014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分別通過章程修訂,僅保留了院士和有關學術團體兩個推薦渠道。
中科院院長白春禮介紹說,推薦渠道做了很大改變。原來有100多個推薦渠道,改成了主要由院士群體和中國科協,就是學術團體來推薦,這兩個主要渠道。去年是改革完善院士制度的第一次院士增選活動。
中科院院士許智宏認為,首先,減少了很多不規范的選舉外活動。過去那么多的渠道都往往有很多人來為候選人說情,甚至部門出面。現在沒了,至少少了。
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指出,觀念上的改進并不把院士看得過高,并不是說院士就代表著地位、經費和一些特權。在這方面,觀念有了很大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