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對市國土局怠于履行職責行為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2016-09-13 10:01:55 檢察日報
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9月12日,湖北省大冶市檢察院因大冶市國土資源局不依法履行職責,依法向大冶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2009年,大冶市某休閑度假公司擅自同意大冶市某礦業公司在其承包的28.5畝國有農用地上傾倒尾砂,致使該農用地實際成為尾砂庫。2013年1月,黃石市環境監測站對涉案土地進行監測,認定該地塊總汞、總銅的監測結果超過國家相關標準。大冶市國土局一直未對該休閑度假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2016年2月,大冶市檢察院向大冶市國土資源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對某休閑度假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盡快恢復土地原狀,確保農用地的原有用途。大冶市國土局收到檢察建議后,一直未履行法定職責,未對該休閑度假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導致被非法占用的土地至今未恢復原狀。2016年3月,黃石市環境監測站再次出具監測報告,監測結果顯示涉案土地和周邊菜地銅含量超過國家相關標準,一直處于被污染的狀態。
為保護國有土地資源,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決定》及《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方案》等有關規定,在嚴格落實訴前程序后,大冶市檢察院依法對大冶市國土資源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損害公益的行為,向大冶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