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檢察機關對張澤進涉嫌挪用公款、受賄案提起公訴
2016-09-29 08:59:43 檢察日報
本報北京9月28日電(記者徐日丹)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七冶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總工程師,七冶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七冶金沙建設項目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張澤進(副廳級)涉嫌挪用公款、受賄犯罪一案,經貴州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州省貴陽市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該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近日,貴陽市檢察院向貴陽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澤進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張澤進,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貴陽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澤進在擔任七冶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總工程師,七冶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七冶金沙建設項目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