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慶市和上海市率先開展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
最后,《通告》中的房產稅并非目前正在立法進程中的房地產稅,雖有一字之差,但未來房地產稅將對個人住房進行征稅。
房地產稅立法進程
2013年11月份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提到完善稅收制度時,首次提到“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
2014年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求是》撰文提到房地產稅構想。他稱,總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礎上,對城鄉個人住房和工商業房地產統籌考慮稅收與收費等因素,合理設置建設、交易、保有環節稅負,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使房地產稅逐步成為地方財政持續穩定的收入來源。
2015年8月,經過調整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公布,房地產稅正式列入該規劃。另外,房地產稅還在今年和去年同時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當年立法工作計劃,屬于立法預備項目。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修文透露,房地產稅法由預算工作委員會和財政部牽頭研究,調整后的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已將房地產稅法列入了第一類的立法項目。
“目前我們正在按照立法規劃和立法工作計劃的有關要求,對房地產稅改革與立法當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的、進一步的調查、研究、論證,同時做好起草草案等相關工作。”劉修文說,待草案比較成熟,并綜合考慮各個方面的因素后,適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第一類立法項目主要是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排在立法草案的“第一陣營”。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曾表示,房地產稅快的話在2017年底前通過,慢的話在2017年底提交審議,在下一屆人大任期內通過。
任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