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15年1月31日,遼寧沈陽,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正式揭牌。中新社發 孫昊聲 攝
此前2015年1月28日和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分別在深圳、沈陽正式成立。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對此指出,兩個巡回法庭成立以來,實行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全面深化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依法審理跨區劃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加大巡回審判力度,在推動審判重心下移、保障跨區劃案件裁判公正、方便人民群眾訴訟方面取得積極成效。
兩個巡回法庭運行近兩年來,受到當事人以及廣大專家學者、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的好評,被群眾稱為“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今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增設巡回法庭的請示》,批準最高人民法院在南京市、鄭州市、重慶市、西安市增設巡回法庭。
上述負責人指出,此次司法解釋修改主要是根據中央批復的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方案,明確巡回法庭地點和巡回區范圍。
26日來自最高法的消息顯示,四個新設巡回法庭辦公場所選址改造等工作已完成,主體人員也已全部到位,將在年底前掛牌辦公。
據悉,新設巡回法庭庭長均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任,副庭長從最高人民法院現任庭局職干部中選派。庭領導中,有“全國十大中青年法學家”3人、“全國審判業務專家”5人。54名主審法官平均年齡44歲,其中20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21人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